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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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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内容
光伏发电设备
1、质量要求:合格;
2、规模:总装机容量135千瓦;
3、使用年限:25年;
4、交货期:2017年1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质保期:8年;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设备生产(太阳能电池板或逆变器)主要设备和具有光伏发电设计、组装、安装、售后服务能力的光伏电力厂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桓仁镇文化路东兴公寓四楼);
3、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证明(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证件投标企业必须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 18日 9 : 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采购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人民政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1楼2017-08-24 10:02回复
    一、项目编号 :GXYZ-GK-2017-117
    项目名称: 光伏发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预算:柒拾万元(¥7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①凡有满足资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8日9时至2017年9月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②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投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8日 到 2017年09月01日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售价:贰佰伍拾元/份 (¥25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八、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楼2017-08-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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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
      联系人:王坤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E05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电力系统安装
      五、公示期限: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6日
      发布人:济南市财政局


      3楼2017-09-0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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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楼所有信息来源:中国招标网


        5楼2017-09-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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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寨上村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4号和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13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182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寨上村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该工程是在涉县寨上汽配城院内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包括:浇筑砼支墩,安装光伏型钢专用支架,支架上安装多晶阳光板及安装附属并网逆变器,电力电缆,配电箱,接地极,台上安装变压器等配套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9 月 08 日至 2017 年 09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持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09月30日 09 时30分,地点为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
          招 标 人: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楼2017-09-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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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叶家坡村、上降甘村屋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采 购 人: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叶家坡村民委员会、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上降甘村民委员会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工程地点: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叶家坡村、上降甘村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30日历天。
            采购范围: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叶家坡村、上降甘村屋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3.2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 2017年9月16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8000号龙奥金座3号楼10楼1011室)报名。
            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电力设施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叶家坡村民委员会、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上降甘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7楼2017-09-1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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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内容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1.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己经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
              常州唐武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运河路126号,利用中国西电集团所属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厂房屋顶约28000平米建设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3MWp,计划2017年12月15日建成并网。
              2.2招标范围:
              承担整体电站EPC工程建设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全部工程的工程勘测、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用水、用电等辅助工程)、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及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培训、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及相关验收工作,最终确保项目一次性通过并网验收、顺利投产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累计完成100MWp及以上类似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5室(工程招标二处)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楼2017-09-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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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云街道郝家庄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青云街道郝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房屋结构复核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采购、安装、调试、接入并网、检验、试运行、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修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总投资约16万元。
                2.2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0日内达到并网验收条件)。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郝家庄。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有 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或经销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新泰市平阳社区南区综合楼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新泰市平阳社区南区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新泰市青云街道郝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10楼2017-09-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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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扶余市三骏乡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由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扶余市三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性质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三骏乡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2.2 建设地点:扶余市三骏乡;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5 采购预算:199.2万元
                  2.6 招标范围: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2.7 付款方式: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款;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需携带2014-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014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至少一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2016年度税收证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证明:2016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凭据;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3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扶余市三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楼2017-09-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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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陶赖昭镇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由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审批【2017】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余市陶赖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扶贫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陶赖昭镇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2.2 建设地点为:扶余市陶赖昭镇小城子村村部
                    2.3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安装屋顶分布式太阳能(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工期47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5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外省施工企业须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要求清晰并且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扶余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扶余市陶赖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扶余市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2楼2017-09-2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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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发电,造福 千万家,你最好的选择 联系电话15215316986同微信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7-10-1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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