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任何一项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就查获了一名“无牌、无证、无安全意识”,还醉酒驾驶电动小货车上路的“三无”男子。
11日17时许,执勤民警在105国道流泽大桥北路口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货车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驾驶员称自己所驾驶的是一辆电动车,自己并无驾驶证,车辆也没有牌照。在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面色红润,车内还有酒味,于是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驾驶员还涉嫌醉酒驾驶。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小货车是他花了2万多块钱在外地购买的,购买时被告知该车上路不需要挂牌也不需要驾驶证,自己也就没当回事。当天去亲戚家串门,吃饭时亲戚劝酒实在不好推,就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啤酒,饭后本想去县城买东西,谁知刚进城区就被查了个正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