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凡符合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的学生,即2017年被正式录取到区内、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包括3+2今年转入专科的学生)、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莫旗管辖)且录取时学生本人或者父母享受低保、学生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同时为首次享受内蒙古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从即日起,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莫旗政府二号楼教育局90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1、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或孤儿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一张;
6、学生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截止日期为9月8日
电话:0470---4686360
凡符合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的学生,即2017年被正式录取到区内、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包括3+2今年转入专科的学生)、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莫旗管辖)且录取时学生本人或者父母享受低保、学生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同时为首次享受内蒙古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从即日起,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莫旗政府二号楼教育局90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1、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或孤儿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一张;
6、学生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截止日期为9月8日
电话:0470---46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