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风了。
隔壁那聒噪的老婶子又拿着晾衣杆不停的敲着我阳台上的防盗窗。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尤为刺耳。
“大妹子!收衣服了!这会儿起风了,怕是要下大雨哟!”
镜子里的我皱了皱眉头,刚刚画的眉毛果然有些不对称。
阳台上的声音不一会儿就停止了,那婶子也是有趣,起风了收自家衣服就得了,管我做什么。
被我丢在地上的手机左上角碎得张牙舞爪,此刻却依旧顽强地行驶着自己的使命,在冰凉的地板上不停震动。
信息一条一条的传来,暗下去的屏幕瞬间亮了起来。
“老爷子进了重症监护室!你赶紧来医院!昨天我已经跟他说你怀孕了。”
“不接电话可以!你人赶紧过来!大姐她们已经在路上了!”
“到医院了跟我说一声我好下来接你。”
新买的口红一点儿也不称我的肤色,显得整个人老气极了,亏那售货小姐昨儿还一个劲儿夸我涂了好看。
人呐,都一样。
唐慕这最后一句话听上去挺贴心的,不过像这样的话在我们之间也就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刚才在电话里,相互说着尖酸刻薄的话才是我们最真实的样子。
忘了介绍。唐慕是我结婚证上的配偶,户口本上的丈夫。也莫太当真,只是一张纸定义出来的东西罢了,于我来说都一样。
不过就是这醉生梦死的世界里,错乱纠缠的人而已。
如果我说我是因为爱情才和他结的婚你信不信?反正唐慕不信。
毕竟结婚之前我们白纸黑字都写好了。他家老爷子三个女儿,老年得了他一个宝贝儿子。这几年快寿终就寝了,就想看他结个婚抱个孙子。
于是,我出现了。成为他的女友,成为他的妻子。
我也不知道老爷子年轻时是做什么发的财,只听说他给他未来的孙子留了一笔钱,数额还不小。唐慕娶我,是冲着那钱去的,他那三个早就嫁了人的老姐姐也是冲那钱去的。
唐慕说老爷子走后他拿到钱就各过各的,房子车子都归我。我当然乐意啊,这偌大的城市我只身一人摸爬滚打多年,一无亲二无友,有了房子车子也就不算过得可怜了吧。
所以啊,唐慕不信。我也不信。
唐慕算起来是个公子哥儿,所以公子哥的糟脾气他也都有,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当初认识他是在酒吧里,他和别人打了起来,头上破了条口子流了一脸的血。我端了杯酒坐在旁边说了两句风凉话,他就盯上我了。
老实说他这人挺有意思的,人长的不赖又油嘴滑舌,哪个女人会不喜欢。他特别对我的盘儿,就连冲我发脾气的时候我也不怕,反而很想笑。
曾经有个纵横情场的老姐姐告诉我,像他们这样的公子哥儿和你调调情都很正常,但是一旦说要娶你就是动了真心了。
现在想来这都是骗傻子的鬼话,可我当初还是有些信了。在和唐慕结婚之前,我一个人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几年年,说不上孤苦伶仃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对“家”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深刻的认识,因为我没有。被我叫做妈妈的女人总是带一些男人回来过夜,却从不告诉我父亲是谁。甚至和我之间必要的交流都没有。
在我十五岁那年她死了,好在我有手有脚,来到这个城市也没有被饿死。
可我仍然对“家”这个东西抱有一些可怕的幻想。所以当我又一次在唐慕发脾气笑场,他捏着我的脸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的时候,我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之后他拿出条约,着实让我心凉了一截。明白这世间于我向来都没有任何温情可言,我又何苦心存妄想。
但是我又不吃亏,何乐而不为呢。
出门前我连盖子都懒得盖便把那只丑得可怜的口红丢进了垃圾桶,红色的膏体划过地方留下一片腥红的血色,犹如我浑噩的生活。
起风了。
隔壁那聒噪的老婶子又拿着晾衣杆不停的敲着我阳台上的防盗窗。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尤为刺耳。
“大妹子!收衣服了!这会儿起风了,怕是要下大雨哟!”
镜子里的我皱了皱眉头,刚刚画的眉毛果然有些不对称。
阳台上的声音不一会儿就停止了,那婶子也是有趣,起风了收自家衣服就得了,管我做什么。
被我丢在地上的手机左上角碎得张牙舞爪,此刻却依旧顽强地行驶着自己的使命,在冰凉的地板上不停震动。
信息一条一条的传来,暗下去的屏幕瞬间亮了起来。
“老爷子进了重症监护室!你赶紧来医院!昨天我已经跟他说你怀孕了。”
“不接电话可以!你人赶紧过来!大姐她们已经在路上了!”
“到医院了跟我说一声我好下来接你。”
新买的口红一点儿也不称我的肤色,显得整个人老气极了,亏那售货小姐昨儿还一个劲儿夸我涂了好看。
人呐,都一样。
唐慕这最后一句话听上去挺贴心的,不过像这样的话在我们之间也就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刚才在电话里,相互说着尖酸刻薄的话才是我们最真实的样子。
忘了介绍。唐慕是我结婚证上的配偶,户口本上的丈夫。也莫太当真,只是一张纸定义出来的东西罢了,于我来说都一样。
不过就是这醉生梦死的世界里,错乱纠缠的人而已。
如果我说我是因为爱情才和他结的婚你信不信?反正唐慕不信。
毕竟结婚之前我们白纸黑字都写好了。他家老爷子三个女儿,老年得了他一个宝贝儿子。这几年快寿终就寝了,就想看他结个婚抱个孙子。
于是,我出现了。成为他的女友,成为他的妻子。
我也不知道老爷子年轻时是做什么发的财,只听说他给他未来的孙子留了一笔钱,数额还不小。唐慕娶我,是冲着那钱去的,他那三个早就嫁了人的老姐姐也是冲那钱去的。
唐慕说老爷子走后他拿到钱就各过各的,房子车子都归我。我当然乐意啊,这偌大的城市我只身一人摸爬滚打多年,一无亲二无友,有了房子车子也就不算过得可怜了吧。
所以啊,唐慕不信。我也不信。
唐慕算起来是个公子哥儿,所以公子哥的糟脾气他也都有,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当初认识他是在酒吧里,他和别人打了起来,头上破了条口子流了一脸的血。我端了杯酒坐在旁边说了两句风凉话,他就盯上我了。
老实说他这人挺有意思的,人长的不赖又油嘴滑舌,哪个女人会不喜欢。他特别对我的盘儿,就连冲我发脾气的时候我也不怕,反而很想笑。
曾经有个纵横情场的老姐姐告诉我,像他们这样的公子哥儿和你调调情都很正常,但是一旦说要娶你就是动了真心了。
现在想来这都是骗傻子的鬼话,可我当初还是有些信了。在和唐慕结婚之前,我一个人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几年年,说不上孤苦伶仃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对“家”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深刻的认识,因为我没有。被我叫做妈妈的女人总是带一些男人回来过夜,却从不告诉我父亲是谁。甚至和我之间必要的交流都没有。
在我十五岁那年她死了,好在我有手有脚,来到这个城市也没有被饿死。
可我仍然对“家”这个东西抱有一些可怕的幻想。所以当我又一次在唐慕发脾气笑场,他捏着我的脸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的时候,我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之后他拿出条约,着实让我心凉了一截。明白这世间于我向来都没有任何温情可言,我又何苦心存妄想。
但是我又不吃亏,何乐而不为呢。
出门前我连盖子都懒得盖便把那只丑得可怜的口红丢进了垃圾桶,红色的膏体划过地方留下一片腥红的血色,犹如我浑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