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与今年五月十八号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中心幼儿园上学时,被别的小孩推倒导致右胳膊骨折,右胳膊肘关节那里骨头碎了,住院期间我找学校和对方家长商量解决问题,可学校说他们学校会承担责任的。可现在出院了,学校刚开始说保险公司赔好以后,在给我一千块钱,可是保险公司说不赔务工费,学校现在也不管了,他们学校还说要动我们自己的保险,到时候赔下来的钱给他们学校,你们说说这学校无耻不?连学生的安全保障都保证不了,这种学校我们还敢去上学吗?我们是去上学的,不是把小孩送到你们学校让受伤的。知识没有学到还搞了伤残回来,你们说这种学校还有办下去的需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