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电动车,在写字楼路过一个货梯出口时,一个小孩突然从货梯冒出来,刹车不及时,碰撞上了,小孩子随即送了医院做检查,我支付了医药费一共两千多!!我的电动车,在交警处一直扣留,孩子的父亲,多次说孩子检查完了,无大碍就一起去结案,却又一次次的推辞不去。刚开始说,叫我们先垫付孩纸的后期复诊费用,我们依他,交了九百多,共三次的复诊费用,等他复诊了三次回来后,没有什么事了,就跟我去结案。结果,他又以此为由说,孩纸要到三年之后才能确定有没有问题,所以,又叫我垫付三年的资金给他手上,当作是保障资金,并且三年之后,如果孩子有什么问题就我来承担,然后就可以跟我去结案…对于这个,我觉得我不可能这样做吧,怎么可能给他三年的保障金呢?三年之后的孩子什么情况谁又能预料??总不能孩子有点跌跌撞撞以后也得落我头上吧?所以我拒绝了这样的条件。然后他又说,叫我去医院把那个复诊费用退回来,然后垫付一千块钱给他就可以了,他不追究了,我一听他这么说,我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他了!可是呢,他又反悔,迟迟不肯去结案,然后居然提出要求,叫我去他公司,跟他先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要求我对孩子以后的身体状况负责……天啊,请问看到我文章的各位,这样一次次的要求和条件,真的合法吗?他这样的做真的对吗???毕竟发生碰撞,不是故意造成,孩子的父母没有照看好孩子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我总感觉我是被什么绑架了一样……请各位能给我好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真的很感谢……本人在此拜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