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起了知乎的一个回答~第一步,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的土地强行平均分配给农民。获得农民支持,取得政权。第二步,搞人民公社,将分给农民的土地收归国有。取得了全国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上生长出的一切农作物均属国有。第三步,上一步搜刮的实在太凶了,民不聊生,以至于养不起官员了,于是又将国有土地交给农民承包,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归农民,同时对农民的劳动成果征收重税。第四步,农业税不收了,但廉价收回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其高价卖给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注意,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国家。第五步:规定市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只有70年,70年后,可以从市民手中将土地收回来,再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