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转发扩散,亲戚叫王瑞芳,女41岁怀孕期院堡镇磨庄村人,在魏县谢町小学教学,五一的预产期,本人因发烧4月9号到魏县妇幼保健院找到妇产科主任刘咏梅,刘咏梅让入院,10号下午刨腹产,取出不足月婴儿,手术顺利,术后产妇身体继续发烧同时伴有胸闷心悸出虚汗,13号13点当液体输到第三组产妇出现更严重的胸闷心悸嘴唇发紫,告知医生却没有快速反应,家属感觉液体对产妇刺激大,就理智的换到第四组液体,傍晚时分产妇病情恶化,医生才建议家属转院市医院,但却没有来得及到市医院,就近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留下4天的婴儿。现在受害家属要求追究责任,院方却想以赔偿20万了事,难道20万能买来一条活生生鲜活的生命?要求惩责任人还我们公道,跪求各位转发扩散下,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