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师的编制问题、工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争议的焦点,尤其是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经调查,乡镇教师的待遇远远不及当地公务员,也不如打工者,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留住人才,也就很难优化农村教育资源。另外,很多学校是属于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性质,这样会导致教师群体之间的收入差异也很大。
如果真的能够实现“教师公务员”制度,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例如教师的待遇问题,虽然中央一再下文要求保证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无法做到这一点;另外例如教师的职称评定问题,普遍觉得牵扯了教师太多的精力,如果能改为公务员制度,效仿外国,工资待遇与工作时间和工作贡献相关,而不是将大把精力花费在晋升职称上。
但是,也有专家及学者提出:就如同硬币的两面,任何一项改革的举措都有其利有其弊。假如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必须要先克服这几个问题:
教师要有一定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新课程改革提倡学者型教师
“公务员是官员结构中的一员,其掌有和行使的是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步伐一致,追求效率,这种权力行使的性质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以服从上级领导,坚决执行命令,不能自行其是。因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可能使教师成为官员阶层一分子,丧失其应有的独立和创新的品质。”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涛曾这样分析。
也有老师指出,时代的发展要求教师不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新课程改革提倡学者型教师,教师要有一定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要有创造性和反思性。
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后,“陈寅恪所提出的‘独立之精神,创新之思想’正是知识分子、学者、研究者的精髓所在,但教师纳入公务员后,是否会丧失学者和研究者的精髓呢?确实值得我们思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学者型教师、研究型教师也只是空谈。”有老师这样说道。
教师会不会反而“人心不稳”了?将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当前,由于工资待遇等问题,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很大。在较偏远的地区,教师千方百计往发达地区调动,不能调动的部分教师跳槽或辞职,使教师流失现象严重。而在较发达地区,许多优秀青年教师也一心想跳入政府部门。”
有老师这样说道,“如果教师也是公务员,无疑,教师进入政府部门更加容易。教师得不到尊重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简单地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不但不能保证教师待遇等问题得到完善解决,反而增加了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因素。”
公办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民办老师怎么想?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职务聘任、教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教师一起纳入公务员队伍显然是行不通的。”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刘璞在论文中指出,“如果采用将公立学校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的提议, 或把公立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把民办教师排斥在外, 不但是违法的, 对民办教师的权益保护、对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害的。”
对政府机构改革不利
“在公务员队伍急剧膨胀的今天,将教师全部收编是不现实的。在近年来国家精简机构、政府雇员等一系列改革中, 其宗旨就是要改革传统政府机构庞杂、冗员过多的弊病 , 提高政府运作绩效, 建立‘大社会、小政府’模式。”也有学者从政府改革的角度指出教师公务员化的不合理性。
易引发哪些问题?
① 教师的管理无法可依,身份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一些学校在聘任教师过程中各行其是,对教师的管理实行“一校一规”。某些学校随意处分和解聘教师。
② 个别地区教师的工资和福利无法得到保障。
③ 教师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导致了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教师法律关系的不明确。例如,国家聘任教师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教师在学校工作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教学关系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教师的公务员身份一旦在法律上认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与学生形成的关系将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教师的过错行为导致学生受到的损害赔偿,将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保护学生权利,减轻公立学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