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街道上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人行道相应位置,严禁占用小车泊位,小车一律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乱停乱放,货车、工程车等一律不准停放在主要街道;城区内所有街道上停放的破旧车辆请车主于1月21日前自行拖移处理,逾期由公安交警依法拖移处理;春节假期里沿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院内免费开放停放社会车辆,请车主自觉遵守单位停车管理规定,文明有序停车;大型货车自1月21日至2月12日(农历年前24日至正月16日)每日7时30分至18时,严禁在城区主要街道装卸货物,湘赣大道在规定时间内禁止货车通行,途径县城的大型车辆一律经三湾路通行;禾川东大街、义山东路禁止载客三轮摩托车通行。车流高峰期间城区车辆请避开湘赣大道袍田路口至秀水路口路段,选择三湾路和滨江路、禾河西路、沿江路、禾河北路绕行或听从现场交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