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称 指 南
职称就是一种任职资格,是国家对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能的一种认定。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通过考试、考评等方式获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职称。
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只有职务等级,没有职称。
获得职称,你就可以向单位申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了,单位聘你呢就获得这个职务,职
务与工资是挂钩的。至于聘任问题是单位的事,职称只能证明你有这个资格。不过国有单位一般按
部就班地聘任。
人事制度改革以后,目前各地都已经实行了评聘分开,就是说你取得了工程师职称但是单位不
一定就必须给你授予相应的技术职务,就是常说的高评低聘,单位可能聘你为助理工程师或者技术
员,这要看人员编制,你所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其它一些因素。
初级职称包括各种员(助理)级通常是由单位或数个单位的联合初级职称评定委员会或区初级
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技术类初级职称通常直接评定,此类评定不必考试。
中级职称包括各种师级(例如: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等)通常是由市中级职称评定委员会
评定。通常需要初级职称评定后4-5年,还要考外语、计算机等;
高级职称通常是由省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通常需要中级职称评定后4-5年,还要考外
语、计算机等;
通过考试后通常需要提交自己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研项目、写个人技术总结。
经济类、会计类、卫生类以考代评。
国家技术职称有两条主线:
1.工人系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正高级技师。
2.干部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人的技术等级是对工人技能水平的认定,不是职称,但是实践中技能等级是参照职称来管理
的,就是说它不是职称但是享受职称的待遇。因为技能等级也与评聘相关,比如取得技师技术等级
后,单位如果聘你为技师,那么你就拿技师工资。
工人的技师职称本身就相当于工程师职称,其待遇也与工程师相当。只是一个是工人系列的职
称,一个是干部系列的职称而已。
人事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管辖的对象是不同的,劳动部门管工人,人事部门管“干部”,(在
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以前,专业技术人员是有干部身份的,称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干部,当然这个“干
部”身份后来取消了,但是管理体制却沿袭了下来。)
对于各种职业资格,人事劳动各司其职,不需要对方管理和认可,除处还有司法部门管律师的
从业资格,这些都是法定的,还有非法定的,比如“室内装修”有关的资格或者等级证书是由行业
协会管理的,比较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