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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主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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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效力渊源:又称法的形式渊源或直接渊源,专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
★法的效力范围:又叫法的适用范围或生效范围,意指法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空间有效。
★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
★法律规则: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法律行为:人们所实施、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1-08 20:29回复
    ★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正当法律程序: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制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法的历史类型: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法,根据其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做出的基本分类。
    ★大陆法系: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英美法系: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法律继承: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移植: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立法概念: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作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1-0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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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的价值:法律所具有的,为人们所冀求、重视的属性和作用。
      ★法学上自由的含义: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人权: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的权利。
      ★道德: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法治: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通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如果从实质意义上看,法治即“法的统治”,它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德治:德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指的主要是治国方式。一是指充分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并通过道德的教化与规范作用进行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的治国方式。二是指充分重视为政者的道德典范意义,并通过这种典范作用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治国方式。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1-0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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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社会作用:1.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2.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规范作用:1.告示:宣告天下,公开,官方媒体公开 2. 指引:给人的行为提供了确立性指导,相对性指导 3.评价:正确与否的评价、处罚、制裁 4.预测:某个行为将要做之前会有一个预测 5.教育:合法与违法的评判本身就是教育,一旦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得到追究具有二次教育 6.强制:所有规范中最强大的制裁
        ★法的局限性?
        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3.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局限。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1-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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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一.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
          二.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性文件。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文件总称。4.地方性法规:(1)省、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2)只能在行政区内。(3)刑罚、军事不可。5.自治法规。6.经济特区和经济法规。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8.国际条约与协定。
          三.当代中国非正式渊源。1.习惯2.政策3.判例
          ★法的效力范围?
          1.法的时间效力。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法的空间效力
          3法对人的行为效力
          ★法对人的行为效力遵循的原则?
          1.属人主义原则:凡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是国内或国外,均受本国法律的约束
          2.属地主义原则:凡属一国管辖范围的所有人,无论是本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无国籍的人,都接受该国法律调整
          3.保护主义原则:只要有碍本国利益,则不论违法者是任何国籍的公民或无国籍的人,一律受该国法律约束
          4.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又称“综合主义原则”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1-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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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
            1.微观的指导性2.可操作性较强3.确定性程度高
            ★法律原则的作用?
            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2.直接作为审判依据。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经常会成为一堆法律规则的基础。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沉积,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划分?
            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7-01-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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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作为否定性法律结果,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后,按事先订立法律承担责任。2.因果联系原则: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人的意志、心理、思想等主观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3.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法律责任大小,处罚的轻重应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轻重相适应4.责任自负原则:遵循责任自负原则,不得代替、株连。
              ★法律程序概念?
              1.法律程序具有法律上的意义2.法律程序旨在做出法律决定3.法律程序针对的是旨在形成法律决定的相互行为4.法律程序是在法定时间和空间中展开的5.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和相对独立性6.法律程序可以进行价值填充
              ★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
              1.程序的分化:功能、角色的分化2.对立面的设置3.程序中立:程序的预设性;程序设置的中立性;决定者或程序主持者的中立性4.自由平等且实质性的参与5.理性对话和交涉6.信息充分和对等7.公开8.及时和终结性
              ★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7-01-0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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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1.判例地位的差别。在大陆法系,除了行政法院系统外,基本不存在判例法;而在英美法系,以普通法为基础,判例法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遵循前例”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2.制定法编纂观念的差别。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法典化国家,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虽然也有制定法,甚至制定法越来越多,但是,判例法仍然是其法律渊源的主体。3.司法诉讼制度上的差别。大陆法系的传统是注重实体法,英美法系则往往注重程序法。4.法律分类和术语上的差别。大陆法系主要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则主要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导致这些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历史传统不同,而某些重大历史事件起了重大作用,不同的地理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1-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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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继承的内容?
                  1.法律技术、概念。法律技术是指在制定、执行、解释、适用法律规范的各种方法。2.反应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3.反应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从政体上都是民主政治,资产阶级民主先于社会主义民主。资产阶级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积累了大量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权利制约权利以及保障权力运行秩序和效率的经验。4.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任何国家都执行两种职能:一是政治统治或阶级统治职能;二是公共事务或社会职能,因而在其法律体系中必然包括两类法律规范。
                  ★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必须注意?
                  1.要注意国外法与本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要对受体进行必要的机理调适,以防止移植后出现被移植的“组织”或“器官”变异。2.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即用本国法去同化和整合国外法。3.要注意法律移植的优选型。4.要注意法律移植的超前性,即移植国外法,无论是某一国家的法律,还是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要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前瞻世界法律演进和发展的趋势。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7-01-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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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程序?
                    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公布法
                    ★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宪法是万法之母,是其他所有法律和法规直接或间接的立法基础。背离宪法原则,立法必定紊乱。2.法治原则。经济上实行市场化,政治上实行民主化,是现代社会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著标志。3民主原则。现代立法应坚持民主原则,早已是人们的共识。4.科学原则。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守法的主体?
                    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1-0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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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1)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2)执法内容要合法(3)执法程序必须合法(4)执法主体违法或不正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2.合理性原则。必须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的确立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发展是密切相关的。3.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获得最大的执法效益
                      ★司法的特征?
                      1.专属性。这项权力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行驶,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程序性。程序性是司法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目前我国司法分为三大类:刑事司法,民事经济司法,行政司法 3.专业性 4.权威性。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案件所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7-01-0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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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
                        1.以权利义务方式设定自由的范围以及实现方式。其实质是将自由法律化为法律自由,法律规范社会活动的基本方式就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为每一个人及整个社会活动提供基本方案 2.将责任与自由联结 3.设置国家权力及正当程序以提供救济。当社会活动主体的自由受到侵害,不可能也不能由各主体自行强制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各主体自行实施法律必将造成对自由更大的侵害。
                        ★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1.每个人自由并存原则。法律所确认的自由,不应当只是社会中某些人的自由,而应当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每一社会成员的自由应当是并存的 2.消极自由之保障原则。消极自由实现的条件就是没有外界的干预和控制,其基本内容就是排除对主体的干预,保证主体得以自主的外在条件 3.公益干预原则。其根据在于:社会化大生产造成了人们更紧密的联合,人们在自由得到扩展的同时,人们的公共空间和同体利益也变得更为清晰实在,这些公共空间和共同利益变成了每一个人自由的条件,如果他们受到损害,则个人的自由将受到损害 4.积极自由之保障原则。其含义就是,为了保障主体的某些自由而对其进行干预是可行和必要的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1-0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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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它们在产生的基础和服务的目标上都有密切的联系 1.互相渗透。法的许多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从法律中汲取 2.互相制约。道德通过正当性评价,推动和引导法的度、改、立及实施;法则通过立法和实施,促进道德的完善,制约道德或不道德行为均不越出社会基本秩序许可的范围 3.互相保障。存在和功能上的互相促进和互为条件
                          (二)区别:1.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中,有其特定的逻辑结构;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的,其形式主要是社会舆论,道德规范结构,不如法律规范结构严谨。 2.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法律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国家制裁;违反道德者通常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受到人们的蔑视。 3.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法是通过为确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道德是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为纽带的道德关系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4.调整的对象不同。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 5.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规范体系,横向构成是不同的部门法,纵向构成是不同效力层级的规范,纵横结合构成的是各具体的法律制度,而道德规范体系则是由具体的道德规范直接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7-01-0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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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
                            ★法治与德治的区别?
                            1.行为的基本准则不同。法治社会中的基本准则是法律规范,德治的基本准则是道德规范。 2.冲突的解决方式不同。
                            3.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与人治是根本对立的,而德治与人治则具有一定的想通性和一致性。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7-01-0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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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系】就是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而对其进行的一种分类。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7-01-0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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