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关于要求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业主
联名信
自河津市晋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负责管理世纪朝阳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物业服务以来,业主们发现小区物业管理各项服务的质量有明显的不足,并且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随意涨价,无公无告。小区的清洁卫生、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各方面与之前相比产生了很多问题,引起了众多业主的强烈不满。
业主们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反映过,但有关问题一直未见根本性的解决,总体物业服务质量也未见改善。现在,有关问题已经成了部分业主拒交物管费的借口,同时也影响到贵司的企业形象。
现把业主反应强烈、牵涉面较广的一些问题陈述如下:
一、小区费用随意涨价问题:
小区的物业费由原来的0.4元/平米涨至0.5元/平米;地面停车费用由最初的800元/年,涨至现在的1500元/年;为何涨价,依据从何而来,物业没有明确答复,只是告知业主涨价,没有公布物价局等相关文件。
二、小区地面停车费问题:
关于停车位归属问题,《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谓车位是指区别于车库,在小区路边、空地等地点用于停放车辆的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质问该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从何而来?
三、关于采暖费问题:
据了解,河津市2016年的采暖费用收费标准是12元/平米(使用面积),而该小区的物业收费是16元/平米(建筑面积)。质问该业务公司多收的费用用于何处?况且大多数业主家里的暖气根本达不到标准,物业公司为何迟迟不解决?
四、关于小区建筑外墙墙皮脱落问题:
小区建筑外墙出现大面积漆皮脱落,物业管理方不但未有积极联系开发商与承建商进行维修,也未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告有关外墙脱落事情的原由和补救措施,漠视业主与周边行人的生命安全,导致业主担惊受怕、人心惶惶。假如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物业管理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五、关于小区建筑外墙漏水问题:
小区建筑外墙维修不及时,逢雨必漏。多家业务家里新房变旧房,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尤其六楼比较严重,和物业协商多次无效果,业主们只能自己花钱处理,质问物业管理公司,您们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六、关于物业费用使用,业主有知情权
1、地面停车费用,估算业务按最少的200个车位,每个车位最低1000元/年算,每年就是20万啊!这笔费用都用干什么用了?
2、每年收取的物业费按平均每户100平米,每平0.4元/月,小区住户将近800户,每年的费用将近40万,费用用于何处??小区一没有公共健身器材(原健身器材已经坏的只剩尸体了),二没有公共娱乐场所(原篮球场已成摆设品,羽毛球场已成为停车场)
3、每户每月的公摊电费为4元,800户每年费用将近3万,而小区的路灯几乎没用亮过,楼道的灯今天有明天没有的,质问业支收取的公摊电费如何支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与要求物业公司需提供相关的费用支出明细,小区业主有知情权。
七、其他共性问题:
1、小区没有消防安全设施
2、垃圾处理不及时,夏天气味难以忍受
3、暖气的煤炭垃圾堆放在业务楼后,长时间无人处理
4、小区监控成摆设,丢失电动车辆等无人理会
现我们世纪朝阳小区业主联名要求贵公司针对业主团体所反映的上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限期解决。希望贵公司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与小区业主签订之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物业管理之职责,尽快改善物业服务之质量,在2016年12月20日前如对业务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答复的,业主们将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
2016年12月14日
附: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签名表:
联名信
自河津市晋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负责管理世纪朝阳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物业服务以来,业主们发现小区物业管理各项服务的质量有明显的不足,并且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随意涨价,无公无告。小区的清洁卫生、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各方面与之前相比产生了很多问题,引起了众多业主的强烈不满。
业主们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反映过,但有关问题一直未见根本性的解决,总体物业服务质量也未见改善。现在,有关问题已经成了部分业主拒交物管费的借口,同时也影响到贵司的企业形象。
现把业主反应强烈、牵涉面较广的一些问题陈述如下:
一、小区费用随意涨价问题:
小区的物业费由原来的0.4元/平米涨至0.5元/平米;地面停车费用由最初的800元/年,涨至现在的1500元/年;为何涨价,依据从何而来,物业没有明确答复,只是告知业主涨价,没有公布物价局等相关文件。
二、小区地面停车费问题:
关于停车位归属问题,《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谓车位是指区别于车库,在小区路边、空地等地点用于停放车辆的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质问该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从何而来?
三、关于采暖费问题:
据了解,河津市2016年的采暖费用收费标准是12元/平米(使用面积),而该小区的物业收费是16元/平米(建筑面积)。质问该业务公司多收的费用用于何处?况且大多数业主家里的暖气根本达不到标准,物业公司为何迟迟不解决?
四、关于小区建筑外墙墙皮脱落问题:
小区建筑外墙出现大面积漆皮脱落,物业管理方不但未有积极联系开发商与承建商进行维修,也未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告有关外墙脱落事情的原由和补救措施,漠视业主与周边行人的生命安全,导致业主担惊受怕、人心惶惶。假如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物业管理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五、关于小区建筑外墙漏水问题:
小区建筑外墙维修不及时,逢雨必漏。多家业务家里新房变旧房,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尤其六楼比较严重,和物业协商多次无效果,业主们只能自己花钱处理,质问物业管理公司,您们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六、关于物业费用使用,业主有知情权
1、地面停车费用,估算业务按最少的200个车位,每个车位最低1000元/年算,每年就是20万啊!这笔费用都用干什么用了?
2、每年收取的物业费按平均每户100平米,每平0.4元/月,小区住户将近800户,每年的费用将近40万,费用用于何处??小区一没有公共健身器材(原健身器材已经坏的只剩尸体了),二没有公共娱乐场所(原篮球场已成摆设品,羽毛球场已成为停车场)
3、每户每月的公摊电费为4元,800户每年费用将近3万,而小区的路灯几乎没用亮过,楼道的灯今天有明天没有的,质问业支收取的公摊电费如何支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与要求物业公司需提供相关的费用支出明细,小区业主有知情权。
七、其他共性问题:
1、小区没有消防安全设施
2、垃圾处理不及时,夏天气味难以忍受
3、暖气的煤炭垃圾堆放在业务楼后,长时间无人处理
4、小区监控成摆设,丢失电动车辆等无人理会
现我们世纪朝阳小区业主联名要求贵公司针对业主团体所反映的上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限期解决。希望贵公司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与小区业主签订之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物业管理之职责,尽快改善物业服务之质量,在2016年12月20日前如对业务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答复的,业主们将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
2016年12月14日
附:河津铝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签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