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
比如中秋节。
中秋节的正常状态,应该是以家庭为单位,由母亲主持祭月,一家人一起做月饼,合家宴饮、游赏。由于时代的发展,学校的师生、公司的同仁、单位的同事,也应该成为举行中秋活动的基本单位。
志同道合的汉服复兴者,从全城不同地方聚集到一处举行中秋活动,当然也是一种好的形式,但不会是中秋活动的主体。
再如祭礼复兴。
同道者的集体祭祀,毕竟不可能是祭礼大量存在的主要形态,只有家祭风俗的复兴,才是华夏祭礼真正的重归。
每个家庭,在与本家庭已逝亲人相关的四时祭、墓祭、忌日祭、节日祭等时刻,举行简朴肃穆的家祭仪式,是华夏祭祀文化精神滋养民族生活最令人欣慰的景象。
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恰恰也需要有志于华夏文明复兴的汉服复兴者们的推动和促成。
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做“示范性的同道活动”,也要切实努力,采取措施,把活动引向每个家庭、社区、单位,引向民族日常生活的深处。经过几年的“同道示范”之后,我们的重点应该转向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