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龙湿地核心区(林甸)境内育苇场的俩个村屯在这次搬迁范围内,于去年12月末全部搬出,但是后经多方渠道得知,国家针对此次育苇场搬迁涉及农户住房及耕地和附属品的补偿方案大相径庭,每户大概只给了一部分,剩余部分钱款在俩千多万以上,对于剩余钱款曾问过主管此次的搬迁湿地局局长丁××,他说这钱在县里财政,请问都给我们""强行""搬完了,不搬就断水断电!!!为嘛还有这么多钱在财政局放着。为什么一亩地的补偿才1000块钱?为什么用我们的搬迁款盖了个烂尾楼?然后又让我们签字以低于市场价把楼卖给我们,美其名曰扶贫回迁楼?这明明就是洗白这剩余的二千多万啊!如果有扎龙湿地其他村屯搬迁的也遇到这样的事,请留言交流下。因为整个扎龙湿地核心区搬迁文件都是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