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 | 身边】今后,石家庄城中村改造,每户补偿面积不超300平方米!
2016-06-23 河北交通广播
【来源:河北青年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庄里人注意了!
石家庄出台《意见》了!
今后城中村改造,
每户补偿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了!
这几年,大家伙儿身边不少拆迁户,房子被拆后甚至能得到4、5套房子的补偿!
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可能要改变了。
近日,石家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提出实现土地一级、二级开发彻底分离,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建设,其中明确,城中村改造每户回迁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1
鼓励货币安置
《意见》明确,石家庄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实行政府主导。
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发展需要,下达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未下达改造、征收计划的,不得开发建设。
辖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负责按照土地开发一、二级市场分离的模式,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工作,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城中村改造每户总回迁建筑面积原则不超过300平方米。
2
补偿的钱由辖区政府筹集
《意见》指出,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由辖区政府负责筹集。
辖区政府应设立融资平台,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也可联合市地产集团、住建集团、城投集团等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共同开发,利益共享。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筹资征收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出让后,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应付成本、足额计提政府规定的专项资金后,市、区按5∶5比例进行分享。对亏损的项目按以上比例分担。
3
“一村一案”政策继续执行
对于2014年底之前列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项目,经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分类确定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经市政府批准,按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项目,继续执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政策;回迁安置面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办理产权证时等价值部分免缴相关税费。
其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本意见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有效期五年。
高新区、矿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参照执行。
2016-06-23 河北交通广播
【来源:河北青年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庄里人注意了!
石家庄出台《意见》了!
今后城中村改造,
每户补偿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了!
这几年,大家伙儿身边不少拆迁户,房子被拆后甚至能得到4、5套房子的补偿!
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可能要改变了。
近日,石家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提出实现土地一级、二级开发彻底分离,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建设,其中明确,城中村改造每户回迁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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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货币安置
《意见》明确,石家庄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实行政府主导。
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发展需要,下达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未下达改造、征收计划的,不得开发建设。
辖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负责按照土地开发一、二级市场分离的模式,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工作,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城中村改造每户总回迁建筑面积原则不超过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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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的钱由辖区政府筹集
《意见》指出,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由辖区政府负责筹集。
辖区政府应设立融资平台,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也可联合市地产集团、住建集团、城投集团等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共同开发,利益共享。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筹资征收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出让后,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应付成本、足额计提政府规定的专项资金后,市、区按5∶5比例进行分享。对亏损的项目按以上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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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案”政策继续执行
对于2014年底之前列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项目,经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分类确定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经市政府批准,按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项目,继续执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政策;回迁安置面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办理产权证时等价值部分免缴相关税费。
其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本意见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有效期五年。
高新区、矿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