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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征途朋友陷入传销想逃跑 请问逃跑过程中砍死人 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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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苏1楼2016-05-25 18:49回复


    IP属地:江苏3楼2016-05-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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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已经有一个朋友已经被骗几万元了,还有一个就是我现在问的,他已经清醒,想逃跑!


      IP属地:江苏6楼2016-05-2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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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懂法的人帮我解答下吗?


        IP属地:江苏7楼2016-05-2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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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9日,合肥绿怡居小区内发生一起失火命案,身陷传销的张某在砍死上线曾某后试图放火自杀。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IP属地:江苏10楼2016-05-2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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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22日,此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曾某的亲属索赔65万元,并当庭要求重判张某。
              张某的辩护人提出曾某具有重大过错的辩护意见。对此,法院认为,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曾某发展张某和他的妻子加入传销组织,收取高额加盟费,造成张某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了张某的正当法益,应当认定为具有一般过错,但尚未达到重大过错的程度。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杀人、放火罪行严重,情节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曾某具有一定过错,张某具有坦白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外,法院判处张某赔偿曾某家属丧葬费24000余元。对于曾某家属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请求,因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郑丹丹、李国珍)


            IP属地:江苏12楼2016-05-2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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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怎么合法的逃离传销组织 并且不会给自身带来任何的损失呢?


              IP属地:江苏15楼2016-05-2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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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个实在的,当初我隔壁村有一个女孩也进了传销。后来他爸妈托人把她拉回来了!最后还是被传销找到了她家! 听说在她父母不在家的时候,传销人员把她给上了!然后逃之夭夭了! 我感觉你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还是会找你的!


                IP属地:江苏16楼2016-05-2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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