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行动
行动包括:移动,攻击,在本方的回合内发动军师计略。
每移动一格消耗1点行动力。
攻击消耗1点行动力。
谋士在本方的回合发动军师计略消耗1点行动力。
每名武将或刺客每回合可进行一次攻击(或射击)。既可在移动后攻击,也可在攻击后移动。
八 战斗
每名武将或刺客每回合可进行一次攻击(或射击)。
战斗流程为:1.指定目标→2.攻击方进行攻击→3.被攻击方减少兵力值或体力值→4.被攻击方进行反击→5.原攻击方减少兵力值或体力值。(当枪兵成为被攻击目标时,战斗流程为1→4→5→2→3)
武将战斗力=武力值+兵力值。
刺客战斗力=武力值。
体力值减少后,武力值也会对应减少。
伤害值的计算:1.攻击方战斗力>被攻击方战斗力,伤害值=攻击方战斗力-被攻击方战斗力。2.攻击方战斗力=被攻击方战斗力,伤害值=1。3.攻击方战斗力<被攻击方战斗力,伤害值=0。
刺客:当刺客对武将进行攻击时,双方直接比较武力值,造成的伤害直接减少其体力值。(例如,武力值为5的刺客攻击武力值为4、兵力值为3的武将,则刺客对武将造成的伤害值为5-4=1,武将体力值-1,兵力值不变。然后武将进行反击,武将因为体力值-1所以武力值为4-1=3,武将对刺客造成的伤害值为3+3-5=1,刺客体力值-1)
攻城:主城有12点防御值,每受到1次攻击减少1点防御值,当防御值为0时,主城陷落。主城被攻击后也会进行反击,造成1点射击伤害。
九 计略
分为通用计略和军师计略。
通用计略:无需安置(但可以安置),无需谋士,可直接从手牌发动。
军师计略:战备阶段,可将军师计略牌放置在计略区。军师计略牌在安置的回合不能发动。可安置计略牌上限=谋士数。
发动过的计略牌放回计略牌组然后洗牌。
十 斗智
当一名谋士A发动军师计略时,若该计略目标处于另一名敌方谋士B的施计范围内,谋士B即可发起斗智。
斗智流程为:发起斗智→发起者掷骰子→接受者掷骰子→比较两者智力值+所有骰子点数之和→确定结果。
确定结果:1.发起者之和>接受者之和,计略无效。2.发起者之和>接受者之和,且二者之差在12以上,计略无效,且视为发起者发动了此计略。3.发起者之和=接受者之和,计略无效,但发起者一方消耗1点国力。4.发起者之和<接受者之和,计略正常发动,发起者一方消耗1点国力。
十一 败退
当一名角色体力值为0时,称为进入败退状态。进入败退状态的角色需要掷一次骰子,根据结果,有1/2几率撤退,1/2几率死亡。
撤退:角色退场,其角色牌回到手牌。
死亡:角色退场,其角色牌从游戏中除外。
十二 胜负
主公死亡或主城陷落的玩家判为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