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7645895襄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一期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将六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发布。
、云南克雷斯天然药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古骨伤愈合剂”,广告中标示名称是骨王,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103,其功能主治为“活血益气、补肝肾、接骨续筋、消肿止痛、促进骨折愈合”。用于新鲜骨折及陈旧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但其多次在《楚天都市报襄樊版》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是我国中医专家在滇南彝族千年古方基础上,历经50年成功研制出来的骨病特效药,“股骨头坏死有奇方,十八年饱受病痛折磨、服药半年能踩自行车;股骨头坏死何需置换术,三年卧床休息、一朝服药站起;“股骨头坏死”患者的福音,中医特色疗法,保证十天见效,说到就能做到;同时,以患者的名义宣传服用该药后,以前的症状消失了,能下床走路,还能踩自行车出门做生意等等”。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和保证,且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云南克雷斯制药恒古骨伤愈合剂、重庆希尔安药业金蝉止痒颗粒欺骗患者
中国食品商务网讯,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泌尿宁胶囊、七十味珍珠丸、恒古骨伤愈合剂、金蝉止痒颗粒4个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44号),陕西东泰药业泌尿宁胶囊、青海金诃藏药药业七十味珍珠丸、云南克雷斯制药恒古骨伤愈合剂、重庆希尔安药业金蝉止痒颗粒欺骗患者被停售!
(中国食品商务网)
关于对泌尿宁胶囊、七十味珍珠丸、恒古骨伤愈合剂、金蝉止痒颗粒4个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在省内发布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4个品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停上述4种药品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的销售;
二、由湖北省药品检验所负责上述4种药品的抽验;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文字药品广告)或相同时段(声音、电视药品广告)按照省局《关于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有关要求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404号)及《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34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电视、广播广告提供光盘)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