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打造青岛蓝谷
统筹蓝谷核心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滨海大道科技创新及成果孵化带“一区一园一带”建设,构建创新—孵化—产业化的空间产业链条,创建海洋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智慧中枢。突出蓝谷核心区创新驱动功能,依托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海洋工程检测试验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重大平台,集聚一流的海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领军人才,争取海洋基础科研、近海和深远海应用技术研发等取得重大突破,引领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潮流。完善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体系,依托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集中布局海洋教育、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重大项目,构建面向海洋尖端技术和实用技术研发、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多功能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和成果孵化能力。到2020年,新增涉海科研机构28家以上、涉海科技人才4.3万人以上。
打造蓝高新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突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技术转化和产业支撑功能,搭建政、产、学、研、金、介、贸、媒集成的多点对接平台,提高资源全球链接、项目全球孵化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实施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蓝贝企业培育计划,构建中科系、中船系和大学系三大创新中心和基金孵化、科技信贷、大数据信用等科技金融平台,打造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载体。瞄准世界产业前沿,探索科技产业融合、科技金融协同、资本产业互动的科技产业化新模式,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软件与信息服务、机器人产业,建设软件科技城、工业机器人产业园。
培育国际知名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带。统筹滨海大道两侧崂山、李沧、即墨相关区域规划建设,发挥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等创新创业引领作用,鼓励海洋类孵化器集中布局,提升孵化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崂山生物产业园、国际创新园、国家通信产业园等孵化园区,打造海洋创新创业机构和人才富集区。推进国家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建设,集聚风投机构,创新投融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等体制机制,构建全链条创新成果转化和政策支持体系。
统筹蓝谷核心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滨海大道科技创新及成果孵化带“一区一园一带”建设,构建创新—孵化—产业化的空间产业链条,创建海洋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智慧中枢。突出蓝谷核心区创新驱动功能,依托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海洋工程检测试验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重大平台,集聚一流的海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领军人才,争取海洋基础科研、近海和深远海应用技术研发等取得重大突破,引领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潮流。完善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体系,依托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集中布局海洋教育、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重大项目,构建面向海洋尖端技术和实用技术研发、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多功能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和成果孵化能力。到2020年,新增涉海科研机构28家以上、涉海科技人才4.3万人以上。
打造蓝高新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突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技术转化和产业支撑功能,搭建政、产、学、研、金、介、贸、媒集成的多点对接平台,提高资源全球链接、项目全球孵化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实施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蓝贝企业培育计划,构建中科系、中船系和大学系三大创新中心和基金孵化、科技信贷、大数据信用等科技金融平台,打造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载体。瞄准世界产业前沿,探索科技产业融合、科技金融协同、资本产业互动的科技产业化新模式,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软件与信息服务、机器人产业,建设软件科技城、工业机器人产业园。
培育国际知名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带。统筹滨海大道两侧崂山、李沧、即墨相关区域规划建设,发挥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等创新创业引领作用,鼓励海洋类孵化器集中布局,提升孵化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崂山生物产业园、国际创新园、国家通信产业园等孵化园区,打造海洋创新创业机构和人才富集区。推进国家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建设,集聚风投机构,创新投融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等体制机制,构建全链条创新成果转化和政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