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上四年级,10周岁了,每天要坐公交车去学校,中午由接送站老师接着孩子去接送站,在接送站吃饭休息做作业,下午接送站老师再送孩子去学校上学,傍晚放学再由接送站老师接着孩子,把孩子送到公交车上。
有一天,就在接送站老师送孩子上学的路上,两个小朋友在玩砖头,不慎把我家孩子手指砸伤,在路上接送站老师居然没发现,两个孩子去了附近的药店,药店的人员发现伤情严重,就把孩子送往医院急诊,经诊断《左手中指末端骨折》,坐了皮瓣手术,至今住院二十几天,接送站想推卸责任,不想赔偿。
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起诉的话,怎么流程,怎样赔偿?谁是责任方?
有一天,就在接送站老师送孩子上学的路上,两个小朋友在玩砖头,不慎把我家孩子手指砸伤,在路上接送站老师居然没发现,两个孩子去了附近的药店,药店的人员发现伤情严重,就把孩子送往医院急诊,经诊断《左手中指末端骨折》,坐了皮瓣手术,至今住院二十几天,接送站想推卸责任,不想赔偿。
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起诉的话,怎么流程,怎样赔偿?谁是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