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用消耗品管理规范与流程
1.科室所用一次性医用品均由采购中心或服务中心统一采购,不准私自购用。
2.一次性医用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严格防止污染。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拆去外包装盒。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头皮针、轮流器、输血器、无菌手套由供应中心负责发放,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到使用部门,做好发放数量的记录。
3.科室领取的一次性医用品后,应按用途专柜合理放置,妥善保管,使用前认真做好查对,凡包装破损、过期或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及时与采购部门、院感办联系,监测其消毒灭菌效果,不得私自退货、换货。
4.使用一次性医用品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顺保留用品,送相关部门检验,做好记录,监测结果未出来前,暂缓使用此生产批号产品,确保安全。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医院统一回收,集中消毒、毁形,再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回收,做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处理,避免重复使用和流回市场。
6.在收集、暂存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回收人员应做好自身保护。 7.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发放数、使用数、回收数应基本一致, 并做好签名。
8.院感科定期抽查。一次性医用品必须具有三证,采购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并做好质量验收。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医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各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使用安全,废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