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复查后维持后车无责认定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东莞交警支队中堂大队,其宣传科的戴警官表示,经过专案组的调查,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后车车主唐某存在故意撞车的行为,因此维持前车车主负全责定性。
戴警官表示,结合双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调查的情况,交警大队认定两车在发生碰撞前没有开“斗气车”,不存在竞驾追逐等行为,“他们行驶到中堂大桥才相遇,那个时候两车车主才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接触。前车车主也和我们反映说当时他比较赶时间,急着超过去,和后车车主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比较吻合的”。
此外,唐先生在接受调查时否认撞了其他6辆车。戴警官表示,经过核实,唐某反映的情况应该是真实的,“经过对交通事故信息的查询,还有专案组人员到比亚迪4S店查询过,没有这辆车的维修记录,所以印证了唐某向我们反映的情况,他说的那些话都是吹牛的,并没有撞过其他6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