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Beretta 92FS inox,三发子弹。这是莫兰的老规矩,三秒之内,受害者必亡。
距离上次莫兰用这个老规矩有一段时间了,是什么时候呢?大概是那次瞄准着John的脑袋那次吧。 现在想起来也是讽刺,当初拼了命要救的人那次既然毫不犹豫的瞄准了。他也却仅仅因为那人的一句命令而不顾情面。那天,他叫他不要跟着他,他叫他等。可是他却什么都没等到…… 其实,他等到了。可是恶终究斗不过善。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那么聪明一世的你怎么就在那关键的时刻摔倒了呢?他看见他随着一声死亡的丧钟摔在那隔楼的阳台上,猩红在他身后满满延展开,如天使的羽翼般那样……
那谜一样的大侦探也就那么坠落了,他自己结束了他的生命。他的任务结束了,他,自由了……
人们说,不管野性多么顽固的野兽在那金丝笼里呆久了,他都会守在那里。而失了主人的宠物,往往都以悲剧结尾。
可是他自由了啊,这不是他当初一直想要的吗?野兽不是就因该回归自然吗?他,不因该感动开心吗?可是,为何,胸中却空荡荡的……
他当时没有哭,他就在那里定定的站着疑惑的看着。他那么几个犯罪同伙拉着他,叫着他要离开。不过他怎么可以离开呢?他还在那里啊!他们怎么可以抛下他离开!他们说他死了,怎么可能呢……
“住上你们的狗嘴!!滚!都给我滚!” 那个对凡事都那么平平淡淡的莫兰,那天丧失了他的理智。他掏出口袋里的那把装了消声器的Beretta 92FS inox 对着离他最近对同伙脑袋上开了一枪。带着油脂的脑浆洒在他脸上,剩下几个如见鬼了一样逃走了。而他依然僵硬的转过身,盯着他。
后来,警方来了。把那个黑发男子的尸体带走了。而他仍然在那儿站着。没有人发现他,没有人逮捕他,没有人再靠近他…… 就好像这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人……
在他睡着的房顶上,今日他来了…… 莫兰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这儿好像那王者的宝座样,高高的俯视着整个伦敦。
一把Beretta 92FS inox,三发子弹。这是莫兰的老规矩,三秒之内,受害者必亡……
他把那把Beretta 92FS inox对准太阳穴,开始了倒数……
三, 黑色西装的黑发男子对他伸出了手……
二,那只惨白的手的主人嘴角勾起那魅人的弧度,迎接着他的到来……
一, 笑容在他的脸上绽开……
……
“Sir, 在去往地狱的路上慢点走。不然啊,我会跟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