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人吧 关注:11,427贴子:328,777
  • 7回复贴,共1

郑永涛散文《老小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老小俩
郑永涛
老小俩中,小的是我,那时只有三四岁;老的叫王会明,那时大约七十多岁,老伴已经不在了。他有儿孙,但我很少见到他们,因而没什么印象。说是老小俩,但其实我跟他之间并无血缘关系,两家也不同姓,仅仅是两家都住在村东头,离得相对近一些罢了。他跟我的曾祖父一个辈分,按辈分我应该叫他老爷。我跟他之间的缘分,很淡,很偶然,但也似乎有着一丝的必然。
小时候,父母忙于农活,幼小的我常常无人照看。而他作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平时除了几只山羊外,也便再无其他伙伴。于是,两个孤单的生命便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彼此之间,是需要,也是被需要。而在这其中,他照看我的成分大概占的更多吧。从此,一老一小、一高一低的两个瘦弱的身影便常常结伴而行,行走在村里村外。
他中等个头,身形瘦弱,背微驼,头发花白,下巴总是留着一绺胡须。他眼睛不大,眼神总是很平静,很温和,很慈祥。他是个慢人,总是不慌不忙,慢慢悠悠,仿佛这世上没有令他心急的事。
他养着几只山羊,每天吃过早饭后便会出去放羊。赶着山羊经过我家门前时,便会喊上我一同前往。有时我家吃饭早了,父母便会让我去他家里找他,就像找自己的爷爷。我的爷爷在我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离开人世了。到他家后,见他坐在板凳上吃饭,我便会站在他的身旁背着小手默默地看着他吃饭。时间一点一滴地静静流淌,但我们似乎都不太急着出去,他照样是慢慢地吃,我照样是耐心地看。他微微抬着下巴,每一口饭都要细细地嚼上一会儿才肯咽下去,似乎觉得自己年龄大了,想细细品味每一口饭的味道。我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咀嚼,感到既安详又有趣。
吃完饭,他从树上解开羊绳,那几只山羊便连跑带蹿地冲出家门了。他跑不动,于是我便会帮他追山羊、拽山羊。待我们拽着山羊,或者说山羊拽着我们来到村南的大坑里,悠闲的时光便开始属于我们了。他是老人,有着那么多的生活经验。他从草丛中捉到蝗虫或蚂蚱,然后用细长的草茎系住大腿给我玩。等腿掉了或被我玩死了,他便很快又捉一只给我。我虽也很想自己捉一只,但因为性子急,动静大,总也学不来他的捕捉技巧,因此试了很多次都捉不到。他试图教我,但我很难成功。等到我终于学会了,捉到了,他高兴得不得了,将我搂进怀里,用他的长胡子来回抚弄我的额头。
太阳晒得厉害时,他会扯一些长草茎编两顶草帽子来戴。两顶草帽子一大一小,粗粗的草环上伸出密密的草茎,遮阳效果很好。而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草帽的有趣。戴上草帽,我便欢起来了,好似成了电影中机智斗敌的小英雄,抓根棍子当枪来回跑个不停。有时,我还会把他当成敌人,用棍子冲他“砰砰”开两枪,这时他总会配合着瘫坐到地上。
不放羊的时候,他常常会带我到村南的田地里玩。到了红薯地里,他会折几根红薯叶茎,掐去叶片,左一下右一下的将每根嫩茎折成一小截一小截的两条茎链,茎皮相连,形似项链。他有时会将两条绿色的茎链挂到我的两只耳朵上充当耳坠,有时会将几条茎链连接起来戴在我的脖子上当作项链。我常常开始时还觉得颇为有趣,但不一会儿便会感到乏味,于是便把这简朴的耳坠和项链摘下来丢到地上。
若是碰到头年干透了的高粱秆儿,他便会折下来剥去叶皮,用高粱秆儿为我插一副眼镜,抑或一顶帽子。他插的眼镜我最喜欢,总是戴不够,回家后还要小心地摘下来收好。
春天的时候,他会给我制作柳笛来吹。他带我来到村头的柳树下,伸手折下柳树低处的一根细柳条,拿小刀切割好,然后用手指将嫩绿的树皮耐心地拧松动,接着用力把光柳条猛地抽出,最后用小刀修理一下笛嘴,一管柳笛就做好了。他将柳笛放进自己嘴里试吹几下,然后递给我来吹。和煦的春风中,我吹着嫩绿的柳笛,温润的笛声随风飘扬。而单薄瘦弱的一老一小,也在这春风中绽开笑脸。
夏秋季的时候,他会常常到坑边地头给我找野果子吃。最常见的野果是龙葵,我们那里叫黑姑娘。他找到黑姑娘后,会和我一同将黑紫色的浆果采集起来,然后供我一个人享用。有时候,他也会放嘴里尝几颗。黑姑娘的味道是酸酸甜甜的,很鲜美。还有一种开紫花的野草,花朵就像一支支小喇叭,我们当地称之为老婆酒。他寻到老婆酒后,我会争抢着将紫色的花朵摘下,然后含在嘴里吸吮里面的糖分。老婆酒甜丝丝的,于我而言,就是一枚天然的糖果。
他也会常常带我到他家里去。在他家里,我来回跟着他,就像是他缩小了的影子。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里,我会不慌不忙地看着他静坐,看着他打盹儿,看着他踱步,看着他抽旱烟,看着他吃药。他每每吃完一小盒药,就会把那圆圆的小铝盒送给我玩,里面还有一把白色的小塑料勺。而这个小铝盒和这把小塑料勺,通常能让我玩上半天。金色的阳光慵懒地投射在院子里,将时光照慢。而无所事事的一老一小,就在这闲散的下午,将安静的时光和彼此的身影悄没声儿地收进各自的生命中……
我们在一起时,话语并不多。跟他一起玩耍时,并没有太多的语言交流,似乎已是很默契了。跟着他走路时,也是不说什么话,只有偶尔的提醒我小心什么的。然而虽然话不多,但我们却是快乐的,那些时光是快乐的,因为至少我们都有个伴。
时光不紧不慢地悄然流逝,他越来越老,我也一天天长大。两年后的一个夏日的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去找他,还没走出院门就被母亲喊住了。母亲说,你都这么大了,该上学了,以后不用再跟着他了。我想起了他,正想着要不要去跟他说一声,母亲便拉起我的小手朝村西头的小学走去。路过他家门口时,我朝院子里望了望,但没有看到他。
小孩子都喜欢新鲜,到了小学,我很快就喜欢上了众多小伙伴在一起的热闹,而把他渐渐淡忘在了脑后。从那以后,我没有再跟过他。
后来,他的身体渐渐不行了。再后来,他谢世了。他的谢世,并没有给小小的我带来多少悲伤。对于那时的我而言,他的谢世只不过是村里又走了一个老人,唯一不同的是这个老人曾经跟我很熟悉。我记得他下葬那天,我还从分发的祭品中抢到了一个糖人,为此我高兴了好一阵子。他谢世以后,就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好像从未给我的生命留下什么痕迹。
我和他,没有合影。再后来,我甚至忘记了他的模样。
在这人世间,在这长长的人生中,总有一些东西能够经得住时光的涤荡,甚而会愈加深刻,愈加难忘,愈加珍贵,甚或会成为我们的精神寄托。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个陪伴我度过了两年童年时光的他,渐渐地出现在我的回忆中。在我长大后,在我踏上社会以后,在我经历了那么多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之后,他更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回忆中。每每孤单时,每每被伤害时,每每感情脆弱时,我总会想起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人,想起与我无半点关系却待我如亲的他。他所带给我的记忆是闲散的,安静的,有趣的,快乐的,温馨的。这些记忆总能在我脆弱时慰藉我备受创伤的心灵,使我感受到人世间的温暖,使我更加眷恋这充满温情的人世。
就是那么偶然,就是那么必然,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两个同样孤单的生命,年龄相差七十岁的一老一小,就那么走到了一起,共同度过了两年的静好时光,亲如祖孙。在这唯利是图的社会中,在这尔虞我诈的成人世界里,这一丝单纯的感情是多么难以找寻。他使我相信,陌生人之间,也能有真情,也应该有真情。
在我们的生命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不是每天想起,却从来不曾忘记。
多少次,在梦中,老小俩,放羊去……


IP属地:河北1楼2016-03-11 10:17回复
    这篇写的好,生活感情气息很浓,有朱自清父亲的味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3-11 20:25
    回复
      小时候,大概六岁的时候,我曾在农村生活过一年,吃过茅草根,被大鹅追着啄过,每次路过村里的水塘,长辈都会说:离远点儿,里边儿有水鬼王八精,把你拽下去吃掉。当时吓死本宝宝了,现在想想,很淳朴的善意的谎言,无关迷信。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3-11 20:32
      回复
        写的不错,很真实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3-12 07:58
        回复
          写的真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3-13 05:09
          回复
            真好!收藏了!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3-13 13:39
            回复
              不错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3-13 15:01
              回复
                细读,品味,生命来来去去的人很多,相识相聚是缘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3-16 06: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