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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活动流程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侯家庄爱心公益组织。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是由侯家庄乡爱心人士自发组织的民间组织。
第三条 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关爱老人,扶助贫困”为宗旨,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无私的奉献精神,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侯家庄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为规范本组织的活动,促进本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 募捐货币、非货币财物用于对侯家庄乡区域内的年迈、有病、残疾等有生活困难的人员(以下简称贫困人员)进行捐助。
(二) 宣传本组织,扩大本组织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加入侯家庄公益平台QQ群(189052427),即视为本组织会员。
第七条 本QQ群采用准实名制,入群2日内修改群名片,格式为“村名+姓名”,超过2日不修改群名片,经群主或管理员提醒拒不修改者,有权将其清出本群。
第八条 加入本公益组织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组织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
(三) 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九条 会员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为原则,不强制,不强求。
第十条 本公益组织不收取任何会费和其它会费名义的费用。若有人以本组织的名义收取会费,为假冒本组织行为,请及时向组织负责人报告。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够成犯罪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本公益组织负责人有权将会员除名,即清出候家庄公益平台QQ群(189052427)。
第十二条 会员可以在侯家庄公益平台QQ群、百度贴吧上发言,交流。会员言论自言,但会员要对自己的发言负责。
(一) 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不骂人,不骂街,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抵毁他人。
(二) 文明发言,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的图片和信息。
(三) 不散布谣言,不传播未经证实、有可能会引起动乱、恐慌的信息。
(四) 不进行分裂祖国、危害领土完整的言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 不是本QQ群宣传其它群号,有此行为者,直接清出本群。
(六) 有以上但不仅限于以上行为者,经其他会员或本组织负责人提醒、制止,仍不终止者,本组织负责人有权将其清出本组织。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公益组织的最高机构为组委会。
第十四条 组织职责:
(一) 表决和修改由组委会提出的章程;
(二) 制定本公益组织的工作;
(三) 制定筹集资金的方法;
(四)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五) 决定终止其它重大事宜。
第五章 活动流程
第十五条 组委会决定募捐活动后,由群主在QQ群发起募捐,募捐采取完全自愿的方式,不强制,不强求,不要求数额,完全尊重捐款者本人意愿。募捐采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QQ红号等方式,具体账号信息询问组织负责人(群主)。采用QQ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转账后,捐款者自行截图,做为捐款的证据。捐款详单由负责人及时在QQ群或贴吧公示,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除接受现金捐赠外,还接受用于活动的拍照、摄相等劳务捐赠,以及粮油、衣服等非货币物资,对贫困人员进行帮扶。
第十七条 各会员可向本区域负责统计的负责人提起需救助的贫困人员,由本区域负责统计的负责人核实后报本组织负责人。负责人汇总后,在QQ群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组委会负责确定发放物资的种类,并确定每位贫困人员的发放数量,确定在QQ群或贴吧公示。
第十九条 组委会确定慰问探望贫困人员时间,提前通知需参加活动人员。活动日,由本组织人员对贫困人员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 企业赞助;
(二) 政府、事业组织资助;
(三) 存款利息所得;
(四) 募捐所得;
(五)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组织资金只能用于本组织的活动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完善的账目,以收付实现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支。保证账务资料的真实、透明、准确、完整、合法。
第二十三条 资金的收支要及时在QQ群、百度贴吧进行公示,包括各单位组织、个人的捐款明细、扶助对象、扶助物资明细等内容的公示,全体会员有权了解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交清交接手续。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组委员提出,修改后由组委会审议,并在QQ群、百度贴吧公示,公示期满,同组委会负责人宣布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6年3月8日生效。
第二十七条 解释权归侯家庄爱心公益组织所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活动流程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侯家庄爱心公益组织。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是由侯家庄乡爱心人士自发组织的民间组织。
第三条 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关爱老人,扶助贫困”为宗旨,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无私的奉献精神,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侯家庄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为规范本组织的活动,促进本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 募捐货币、非货币财物用于对侯家庄乡区域内的年迈、有病、残疾等有生活困难的人员(以下简称贫困人员)进行捐助。
(二) 宣传本组织,扩大本组织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加入侯家庄公益平台QQ群(189052427),即视为本组织会员。
第七条 本QQ群采用准实名制,入群2日内修改群名片,格式为“村名+姓名”,超过2日不修改群名片,经群主或管理员提醒拒不修改者,有权将其清出本群。
第八条 加入本公益组织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组织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
(三) 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九条 会员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为原则,不强制,不强求。
第十条 本公益组织不收取任何会费和其它会费名义的费用。若有人以本组织的名义收取会费,为假冒本组织行为,请及时向组织负责人报告。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够成犯罪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本公益组织负责人有权将会员除名,即清出候家庄公益平台QQ群(189052427)。
第十二条 会员可以在侯家庄公益平台QQ群、百度贴吧上发言,交流。会员言论自言,但会员要对自己的发言负责。
(一) 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不骂人,不骂街,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抵毁他人。
(二) 文明发言,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的图片和信息。
(三) 不散布谣言,不传播未经证实、有可能会引起动乱、恐慌的信息。
(四) 不进行分裂祖国、危害领土完整的言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 不是本QQ群宣传其它群号,有此行为者,直接清出本群。
(六) 有以上但不仅限于以上行为者,经其他会员或本组织负责人提醒、制止,仍不终止者,本组织负责人有权将其清出本组织。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公益组织的最高机构为组委会。
第十四条 组织职责:
(一) 表决和修改由组委会提出的章程;
(二) 制定本公益组织的工作;
(三) 制定筹集资金的方法;
(四)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五) 决定终止其它重大事宜。
第五章 活动流程
第十五条 组委会决定募捐活动后,由群主在QQ群发起募捐,募捐采取完全自愿的方式,不强制,不强求,不要求数额,完全尊重捐款者本人意愿。募捐采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QQ红号等方式,具体账号信息询问组织负责人(群主)。采用QQ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转账后,捐款者自行截图,做为捐款的证据。捐款详单由负责人及时在QQ群或贴吧公示,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除接受现金捐赠外,还接受用于活动的拍照、摄相等劳务捐赠,以及粮油、衣服等非货币物资,对贫困人员进行帮扶。
第十七条 各会员可向本区域负责统计的负责人提起需救助的贫困人员,由本区域负责统计的负责人核实后报本组织负责人。负责人汇总后,在QQ群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组委会负责确定发放物资的种类,并确定每位贫困人员的发放数量,确定在QQ群或贴吧公示。
第十九条 组委会确定慰问探望贫困人员时间,提前通知需参加活动人员。活动日,由本组织人员对贫困人员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 企业赞助;
(二) 政府、事业组织资助;
(三) 存款利息所得;
(四) 募捐所得;
(五)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组织资金只能用于本组织的活动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完善的账目,以收付实现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支。保证账务资料的真实、透明、准确、完整、合法。
第二十三条 资金的收支要及时在QQ群、百度贴吧进行公示,包括各单位组织、个人的捐款明细、扶助对象、扶助物资明细等内容的公示,全体会员有权了解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交清交接手续。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组委员提出,修改后由组委会审议,并在QQ群、百度贴吧公示,公示期满,同组委会负责人宣布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6年3月8日生效。
第二十七条 解释权归侯家庄爱心公益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