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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 南充发出省内首个"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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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2日,省内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发出,对申请人进行3个月人身安全保护。44岁的刘女士在向法院提交了诸多自己遭遇家暴的证据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IP属地:山东1楼2016-03-03 09:20回复
    好啊啊啊啊吧😱😱😱😱😱😱😱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3-0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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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首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率先根据新法规定,向一名在三十多年婚姻中不断对妻子拳脚相向的老汉赵某发出北京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再对妻子谷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谷某。


      3楼2016-03-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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