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景芝镇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景芝镇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就部分道路、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辆在景酒大道和景中路严格按指示标志在停车位内停放;严禁在规划区外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其它禁停场所停放。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上述道路上擅自施划、占用停车位,更不得私设停车场,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
三、对在景酒大道、景中路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对违法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按规定给予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景芝镇区的交通交易秩序。
五、本通告自2016年2月17日起实施。
2016年2月17日
一、所有机动车辆在景酒大道和景中路严格按指示标志在停车位内停放;严禁在规划区外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其它禁停场所停放。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上述道路上擅自施划、占用停车位,更不得私设停车场,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
三、对在景酒大道、景中路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对违法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按规定给予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景芝镇区的交通交易秩序。
五、本通告自2016年2月17日起实施。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