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雪花纷飞的冬夜,一家高级公寓的608房间的一个独身女郎被人杀死,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进行调查时发现房间内的炉子烧了一整夜,非常热。电灯也亮着,玻璃窗虽然关着,但窗帘只拉上了一半。经推测,女郎是在昨晚11点左右被杀害的,这件事马上惊动了周围的邻居,住在窗对面另一栋大楼的青年像**报告:昨晚11时左右,我看到一个一头金发,留着大胡子,还戴着副金边眼睛的男人在这个房间里。**经过调查后,果然在死者的朋友中找到了这样的人,可是他一直强调自己是被陷害的,并请梅逊律诗为他辩护。经过调查考虑,律师问那个报告者:“你敢肯定你是透过窗户看到凶手的吗?”“当然,因为玻璃是透明的,而且窗帘又没拉上,所以我看的很清楚。”青年回答。听完他的回答,律师立即说,“你才是真正的凶手。”事实证明律师是对的,那么律师的根据在哪里?不懂记得用uc搜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