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份经别人介绍,干了点零活,当时因为熟人介绍,也没有签合同。本来说好5800块钱,干完活就给,可是到现在了也没有给,找劳动局,说不是这家公司员工,零时工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他们不管。让找法院,找法院的时候,进门就来了一句,自己填表缴费,然后给你立案,回去等着,我问多久能处理下来,给我来了一句,快的差不多一年吧。我就想不通了,老百姓,分得清什么是劳务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吗?还有法院,我缴费都行,我只是想让调节的把钱给我拿回来,可这态度,还有说的这时间,我怕我这年龄能不能等住。
我想咨询一下,广大吧友,这事我现在应该找谁,怎么办?
是不是非要弄得自己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要钱的时候政府才可以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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