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人员条件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