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自然哲学论 《物演通论》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
第一章 存在的哲学定义
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的对象之总和。
注:以人为主体所说的世界(即存在)就是指人所能感知的所有对象(即万物)的总和。
任何物种的整个世界(即“存在”)都是其能感知到的外物的总和。如蝙蝠的世界就是其超声波能感知到的一切外物的总和,狗的世界就是狗能感知到的一切外物的总和。
(关于“对象”的概念,卷二有更深入的解读)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在,不是通过对众多在者加以艰深的抽象才在,而是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所以,一般的主体通常不会对普遍的在发生惊异,反倒时常对个别的在者发生惊异(具体的万物都是分化的在者,一般的人不会对整体的的世界惊异,只会对个别的在者惊异。)。海德格尔说,从在者中引申不出在,是说对了的,但由于他不明白从在如何引申出在者,结果导致他的“此在”(指以人为主体的存在:即以人为主体、以人以外其他万物为对象的存在)及其“澄明的临场” (指人的精神世界,即作为属性代偿的感知)都不免陷入了无来由的黑暗背景中。】(关于海德格尔的“此在”与“澄明的临场”在27章、40章也有提到,可配合理解)
注:人先天的觉得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有元因的,所以哲学家都试图追究这个世界的终极,这个称之为“在”的终极并不是万物的抽象,而是万物的分化源头,即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的那个源头。未分化的那个“在”(或“道”)因为未分化,故均质无差别即没有主客体,或主客体同一,即直接就是整个存在,而不是以有属性的在者的形态呈现。这个终极是我们追究的这个世界的源头的终极,也是逻辑的终极,因为这是沉淀在我们潜意识最深处即无意识的一个“先天的觉得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有元因的”的逻辑终极。通俗的说,逻辑就是我们前述“感知”世界的方式,所以我们追求的这个终极既是本体论物质的终极也是认识论逻辑的终极,二者本一体,因为对我们而言,这个物质世界本就是我们感知中(即精神中即逻辑中)的世界。(卷二就是对“逻辑”的纵深探讨)
由于“感知”为何物尚属疑窦,故而对象以及对象的总和是否等同于存在物和自然存在则亦属疑窦。换言之,一旦对存在设问,那“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注:因为我们说不清“感知”是怎么回事,故我们感知中的世界(即感知到的对象及其总和)是否等同于客观世界也是说不清的。也就是说,我们一旦追问存在,那存在已经是我们感知中的存在了,亦即已经是主观存在了。如同一只蜜蜂或者一只蝙蝠如果会追问存在(世界),那存在(世界)已经是它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世界)了,必然与人感知中的世界不同:如蜜蜂能看见紫外线,而人不能;蝙蝠通过超声回波感知世界,而人不能。
所以,既往的哲学在通义上一概被囊括于形而上学之中,实不为误。也所以,概括说来,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乃为自然哲学(即自然哲学研究实体结构属性的衍存)而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乃为逻辑学(即精神哲学研究虚体属性代偿的衍存。参考88章:逻辑学也就是广义上的“主体性”或“主体感知属性”)。尽管两门学问全然不同,但所究诘的却是同一种东西(即“感知中的存在”)的两个方面(实体结构代偿和虚体属性代偿,这是同一相对存在的一体代偿的虚实两面:注意这个“实”是结构代偿的“实”,在后面章节“万物一系”的表达中可知,其结构代偿之“实”,实际上还是最坚实的元在的寄居“形式”,相对于元在则是“虚”,即佛家所说的“虚”相——故《金刚经》曰:“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叔本华也说过:“对一个人而言,假若他看见的众人和万物都不曾时时看上去仅仅是幻想或幻影的话,他就不会是一个拥有哲学才能的人”)。
注:把世间万物作为相对客观的存在去研究是自然哲学,即以对象为本;把世间万物作为相对主观的感知内容去反思是逻辑学,即以感知为本。实际上这不过是同一在者的一体两面,前者从实体结构出发,后者从感应属性出发。
有鉴于此,立刻去分辨存在究竟是在主观之内还是在主观之外已无意义,因为分辨后的存在与未加分辨的存在并无任何异样或不同,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面对这样一种存在。
注:从感应属性出发,我们懂得了自己的主观;但因为我们没有抵达客观世界的通道,所以无需分辨存在的主观与客观,因为我们只能在自己主观的世界范围做相对客观的研究。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类分辨事宜暂且也着实无从下手。
令人诧异的倒是,存在就存在着,何必多此一问。显然,这里有一个不得不问的缘由。
注:万物的存在中为何只有人追问存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即人不得不追问存在的原因是哲学上的第一设问。
也就是说,在对“存在”发生哲学性的惊异和探问之前,先有一个何须惊异以及何须设问的问题存在。【亚里士多德曾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引自《形而上学》)。可也正因一切都起于这惊异,才使惊异本身不再被惊异。】(对这个世界的惊异是哲学家应具备的素质)
故,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在第58章中回答:追问存在的存在者一定是由于自身的弱质而发问,或者说一定是由于自身需要代偿而发问,这就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的原因。)
注:追问存在是一种能力,无机物、低等生物都是比人类存在度更高的强存者,无需此能力即可生存;而人作为后衍存在,存在度降低,必然需要能力来弥补:这就是人追问存在的根本原因。即追问存在是人这个弱存者生存的需要。
——自然哲学的递弱代偿衍存原理
第一章 存在的哲学定义
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的对象之总和。
注:以人为主体所说的世界(即存在)就是指人所能感知的所有对象(即万物)的总和。
任何物种的整个世界(即“存在”)都是其能感知到的外物的总和。如蝙蝠的世界就是其超声波能感知到的一切外物的总和,狗的世界就是狗能感知到的一切外物的总和。
(关于“对象”的概念,卷二有更深入的解读)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在,不是通过对众多在者加以艰深的抽象才在,而是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所以,一般的主体通常不会对普遍的在发生惊异,反倒时常对个别的在者发生惊异(具体的万物都是分化的在者,一般的人不会对整体的的世界惊异,只会对个别的在者惊异。)。海德格尔说,从在者中引申不出在,是说对了的,但由于他不明白从在如何引申出在者,结果导致他的“此在”(指以人为主体的存在:即以人为主体、以人以外其他万物为对象的存在)及其“澄明的临场” (指人的精神世界,即作为属性代偿的感知)都不免陷入了无来由的黑暗背景中。】(关于海德格尔的“此在”与“澄明的临场”在27章、40章也有提到,可配合理解)
注:人先天的觉得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有元因的,所以哲学家都试图追究这个世界的终极,这个称之为“在”的终极并不是万物的抽象,而是万物的分化源头,即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的那个源头。未分化的那个“在”(或“道”)因为未分化,故均质无差别即没有主客体,或主客体同一,即直接就是整个存在,而不是以有属性的在者的形态呈现。这个终极是我们追究的这个世界的源头的终极,也是逻辑的终极,因为这是沉淀在我们潜意识最深处即无意识的一个“先天的觉得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有元因的”的逻辑终极。通俗的说,逻辑就是我们前述“感知”世界的方式,所以我们追求的这个终极既是本体论物质的终极也是认识论逻辑的终极,二者本一体,因为对我们而言,这个物质世界本就是我们感知中(即精神中即逻辑中)的世界。(卷二就是对“逻辑”的纵深探讨)
由于“感知”为何物尚属疑窦,故而对象以及对象的总和是否等同于存在物和自然存在则亦属疑窦。换言之,一旦对存在设问,那“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注:因为我们说不清“感知”是怎么回事,故我们感知中的世界(即感知到的对象及其总和)是否等同于客观世界也是说不清的。也就是说,我们一旦追问存在,那存在已经是我们感知中的存在了,亦即已经是主观存在了。如同一只蜜蜂或者一只蝙蝠如果会追问存在(世界),那存在(世界)已经是它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世界)了,必然与人感知中的世界不同:如蜜蜂能看见紫外线,而人不能;蝙蝠通过超声回波感知世界,而人不能。
所以,既往的哲学在通义上一概被囊括于形而上学之中,实不为误。也所以,概括说来,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乃为自然哲学(即自然哲学研究实体结构属性的衍存)而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乃为逻辑学(即精神哲学研究虚体属性代偿的衍存。参考88章:逻辑学也就是广义上的“主体性”或“主体感知属性”)。尽管两门学问全然不同,但所究诘的却是同一种东西(即“感知中的存在”)的两个方面(实体结构代偿和虚体属性代偿,这是同一相对存在的一体代偿的虚实两面:注意这个“实”是结构代偿的“实”,在后面章节“万物一系”的表达中可知,其结构代偿之“实”,实际上还是最坚实的元在的寄居“形式”,相对于元在则是“虚”,即佛家所说的“虚”相——故《金刚经》曰:“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叔本华也说过:“对一个人而言,假若他看见的众人和万物都不曾时时看上去仅仅是幻想或幻影的话,他就不会是一个拥有哲学才能的人”)。
注:把世间万物作为相对客观的存在去研究是自然哲学,即以对象为本;把世间万物作为相对主观的感知内容去反思是逻辑学,即以感知为本。实际上这不过是同一在者的一体两面,前者从实体结构出发,后者从感应属性出发。
有鉴于此,立刻去分辨存在究竟是在主观之内还是在主观之外已无意义,因为分辨后的存在与未加分辨的存在并无任何异样或不同,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面对这样一种存在。
注:从感应属性出发,我们懂得了自己的主观;但因为我们没有抵达客观世界的通道,所以无需分辨存在的主观与客观,因为我们只能在自己主观的世界范围做相对客观的研究。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类分辨事宜暂且也着实无从下手。
令人诧异的倒是,存在就存在着,何必多此一问。显然,这里有一个不得不问的缘由。
注:万物的存在中为何只有人追问存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即人不得不追问存在的原因是哲学上的第一设问。
也就是说,在对“存在”发生哲学性的惊异和探问之前,先有一个何须惊异以及何须设问的问题存在。【亚里士多德曾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引自《形而上学》)。可也正因一切都起于这惊异,才使惊异本身不再被惊异。】(对这个世界的惊异是哲学家应具备的素质)
故,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在第58章中回答:追问存在的存在者一定是由于自身的弱质而发问,或者说一定是由于自身需要代偿而发问,这就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的原因。)
注:追问存在是一种能力,无机物、低等生物都是比人类存在度更高的强存者,无需此能力即可生存;而人作为后衍存在,存在度降低,必然需要能力来弥补:这就是人追问存在的根本原因。即追问存在是人这个弱存者生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