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前应做到
1、应了解作业内容、作业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检查周围环境,确认门机之间互不影响作业,松开压轨器、防滑靴和旋转刹车,检查电缆卷筒和电缆及岸壁引孔。
3、空载试验起升、下降、旋转一周,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
4、重载试车将货物吊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检查刹车是否安全可靠。
5、检查机械各电器、仪表、刹车、绳索、钩头抓斗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6、检查门机吊杆、滑轮等,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7、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是否打折、跳槽、断股,接头、锚爪是否牢固可靠。
8、确认所用抓斗是否与作业货种相符,每钩重量是否满足门机负荷要求。
四、作业中应做到
1、精力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嘹望,起钩平稳,颠钩轻准,稳中求快。对于视线不清或无指挥手,不准作业。
2、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起吊不宜过高,能越过障碍物即可,不准拖钩和悠钩。旋转时,本机台与前后机械之间,平衡重与船台之间,货物摆动与其它设备之间不得相碰。
3、起吊时执行“三三制”规定,服从指挥手指挥,起吊货物,重钩必须通过安全网,以防货物落海。
4、起吊长大笨重货物,货物两端需要用安全索牵拉,不论什么货物出舱口时,都应保持慢、稳、准。
5、遇有中间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收回零位,如遇长时间停电,应将货物慢慢落地。
6、若发现各部件有异常,电机工作温度如超过规定温度,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遇有七级及以上大风或突发性强风暴雨等异常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范措施。
8、如有故障需停电离开操作室,应在总闸上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开车”标志牌,做到自挂自摘,以保安全。
9、门机作业现场和钩头路线,严禁人员车辆通过或逗留。
10、提升高度,钩头滑轮与吊杆滑轮之间不得少于1.5米。
11、作业中门机应锚固拉索,穿好铁鞋,移动门机时应拿掉铁鞋,解掉锚固拉索并收好,不能妨碍门机移动。
12、起落钩、旋转、变幅、行走都要响铃,行走时要有专人看管电缆。
五、作业中“十不准”
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埋压货物;
2、不准起吊撒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3、不准吊货在人或车辆的上空通过或停钩;
4、不准在起吊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作业;
5、不准在吊装机械、货物或托盘上带人升降,确需货盘带人作业,按特殊作业规定进行。
6、不准用吊钩顶、拉、抽、拔等作业,需要抽、拔等作业时,应有安全措施。
7、在雨雪天作业,移动电缆线插头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8、不准用电阻器、电阻片炽烤物品;
9、不准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10、不准两台门机在没有安全措施情况下合吊一件货物。
六、作业后应做到
1、作业完毕应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吊钩升到顶端,抓斗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离开机械前,应切断电源,手柄放回零位,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扭紧夹轨器,穿上铁靴,扭紧旋转刹车,门机主体用铁环链或钢丝收紧,固定在码头的地锚或缆桩上,落实好防风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