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稻草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只有做到“法立,有犯而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全社会才能形成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才能发挥治国重器之作用,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彰显公平,伸张正义。我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成为保证严格执法的左膀右臂。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就是在清单上将政府有多少权力写得一清二楚。确保职权法定,事权规范,依法履职。职权法定要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让各项职能从内容到形式,从行为到程序,从决策到执行都符合法律规定,做到法外无权。事权规范是要厘清不同层级的权责,中央重宏观,省级重统筹,市县重执行。依法履职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超出法定职权的事项不得乱作为,滥用权。一方面,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属于法定职责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决策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权力,行使中是否依法合规,事关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践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大决策。与以往的规定相比,其最大的亮点在于终身追责。对那些决策实施的正确与否,短期内难以验证,时间周期长的问题,有个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终身追责犹如给决策者戴上紧箍,时刻督促和警诫其尊重和敬畏决策的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依法决策。避免了拍脑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发生。现在,我们要尽快使制度具体化,实行决策绩效评估机制,科学判断决策失误。建立决策案卷制度,准确误别责任归属。完善决策过失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启动机制,提高责任追究的操作性。做到重大决策失误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让人民群众看到成效。接下来我们的清单和追责将与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道,让依法治国,法治中国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