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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客龙★分享】跨境购前景及备货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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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成为各级地方政府促进转型升级、拉动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正以势不可挡的崭新业态,对传统外贸经营管理模式与理念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其中,跨境保税备货模式依托保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以其交易速度更快、配送时间更短的强大竞争优势,渐成跨境电商主流模式。这一新型贸易方式的兴起,也对检验检疫部门有效履行质量安全把关职责带来机遇与挑战。


IP属地:美国1楼2015-11-04 10:43回复


    IP属地:美国2楼2015-11-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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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同比增长33.3%,其中进口占比约14.6%。而商务部公布的全球贸易格局报告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将超30%。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业内普遍认为,跨境电商市场会继续得到政策支持,即将迎来10年的黄金发展期。事实上,国务院已经批复成立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而上海、天津、福建等多地自贸区的先后挂牌,也将在政策上逐步为跨境电商业务松绑。
      目前,杭州、郑州、上海、宁波、重庆、广州等6个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均开展了保税备货模式进口食品化妆品业务,所在直属检验检疫局也纷纷探索创新,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监管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保税备货模式商品主要集中在食品、化妆品、母婴产品、洗化用品和部分服装箱包,其中,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的主流,占据85%左右份额。


      IP属地:美国3楼2015-11-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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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4楼2015-11-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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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备货模式进口模式,是指企业先将境外货物运至境内保税区存储,即境外仓库转为“境内关外”仓库,再根据订单分批销售给国内消费者的活动。这种模式综合了一般贸易和邮快件进口产品双重特点,但与传统一般贸易和邮件快件进口产品又有明显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IP属地:美国5楼2015-11-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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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进入保税区时尚无订单,从贸易特征来看,与传统进口零售食品一般贸易的差别仅仅是交易平台达成在网上完成,货物形式与一般贸易无异,供应链各相关方责任依然存在。


            IP属地:美国6楼2015-11-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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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获得消费者订单,即在保税区内进行分包,填写消费者收件信息后以邮件形式出区,海关收取行邮税后予以放行。保税区中的货物以“化整为零”方式进行销售,从消费者角度看,从下单到收货往往只需要1天至2天时间,非常便利。


              IP属地:美国7楼2015-11-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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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备货模式进口产品多集中在高货值、准入难、消费者需求高的产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等。


                IP属地:美国8楼2015-11-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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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备货模式下,货物进入保税区以后往往不发生买卖关系,货物境外至境内运输仅是同一企业货物存放地点转移,货物物权未发生实质变化,从传统行政执法角度看,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相对人为国外企业。


                  IP属地:美国9楼2015-11-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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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10楼2015-11-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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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试点城市所在的直属局对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监管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现存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两种:


                      IP属地:美国11楼2015-11-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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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贸易试点单位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进口食品化妆品,自境外通过空运快件、邮件、海运包裹等方式直接送达境内消费者的贸易行为。该模式在上海局、河南局、浙江局存在,目前各局按照《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1年第3号令),对以集货模式进口的商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管。


                        IP属地:美国12楼2015-11-0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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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贸易试点单位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入境后暂存于特殊监管区域内,最后以个人自用物品申报进口,以包裹形式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物流中心”,送达境内消费者的贸易行为。
                          该模式在6个试点口岸均存在。这是一种全新的贸易方式,各局通过风险评估,认为该种贸易方式下进口的食品化妆品,风险介于快件和一般贸易之间,缺乏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制度的支持,因此各局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性地出台了许多各具特色的做法。主要包括: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申报和放行制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管理,实施以“负面清单”为主的跨境电子商务食品分类管理,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管理等等。


                          IP属地:美国13楼2015-11-0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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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14楼2015-11-0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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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15楼2015-11-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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