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不是正文,只是存个档】】】
刘思华的家乡在北地的一个寒冷的小镇上,每到寒冷的冬季便北风呼啸卷起千堆雪,凛骨的冰寒刺人心,他幼时丧父,家里的经济条件除了糊口外只能勉勉强强供他念书,那时候暖气还不够普及,他也只到每夜睡在炕上时才暖和些。
她的母亲每逢冬季便每日凌晨起来,去捡柴火以求保暖。
到早晨五点便靸着破了洞的草鞋去一公里外的集市卖布匹。那些布匹都是她亲手染的,上边秀了好看的精致花样。
他每夜每夜听着炕下噼噼啪啪的木材烧焦声,在听到母亲出门后他便拿起坡角桌上的硬馒头,背上母亲逢的布书包走两公里的山路去上学。
冬天很难熬,因为太冷。到最冷的时候连柴火都捡不到,唯一捡到的几根都是受过潮的。他母亲把它们堆在家里的干燥角落里放上几天,便可以燃烧了。
到学校还好,他遇到了一个好的老师,每到下课时他就在壁橱里生一堆火,墨思华就放下起毛的课本, 跟班上一起同学去烤火。
他们那的学校教的课程小学和初中是连在一起的,不过一共只有五年 。
他听娘说,南方的冬天没有凛骨寒,只留袭人暖。
他想去繁华的南方,富庶的南方。
于是他考到了南方。出名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