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作业这个词,出自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8月7日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中。该《导则》4.1.6(2)规定:
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为9种作业为危险性作业。
二、特殊作业
特殊作业这个词,出自《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该规范规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称为特殊作业。
也就是说,所谓特殊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8种。
三、八大作业
八大作业这个词,严格意义上不算专业术语,而是一个为了方便记忆的概括性词汇。2013年,安监总局发布第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随后发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条文释义》,在《条文释义》中,首次提到了八大作业。
此处所说的八大作业指的是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8种。关于这八大作业的安全管理,请详细学习AQ3021-2008、AQ3022-2008、AQ3023-2008、AQ3024-2008、AQ3025-2008、AQ3026-2008、AQ3027-2008、AQ3028-2008这八条安全生产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