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司一起火灾损失评估。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正值天干物燥的季节,合肥居民刘女士家发生了火灾,导致居民所属房屋受损,幸好事故发生在白天,无人员伤亡。因房屋是房主刘女士租住给房客的,由于损失金额较大,事故发生后房客以多方理由拖延谈判及赔偿事宜,双方对损失程度也存有分歧,理赔进展不顺利,因此房主刘女士诉讼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随后法院委托我司对其所属房屋进行火灾损失评估。我司评估人员接到委托后,随即对火灾原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了价格、资产评估。并以严谨的评估结论出具了火灾损失评估报告,法院依据此份评估报告进行了调解,得到了原告、被告双方的一致认可,委托人刘女士也拿到了相应的赔款。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正值天干物燥的季节,合肥居民刘女士家发生了火灾,导致居民所属房屋受损,幸好事故发生在白天,无人员伤亡。因房屋是房主刘女士租住给房客的,由于损失金额较大,事故发生后房客以多方理由拖延谈判及赔偿事宜,双方对损失程度也存有分歧,理赔进展不顺利,因此房主刘女士诉讼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随后法院委托我司对其所属房屋进行火灾损失评估。我司评估人员接到委托后,随即对火灾原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了价格、资产评估。并以严谨的评估结论出具了火灾损失评估报告,法院依据此份评估报告进行了调解,得到了原告、被告双方的一致认可,委托人刘女士也拿到了相应的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