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血气方刚,住在哥哥嫂子家里,哥哥有个儿子,年方三岁,白皙肥嫩,非常招人喜爱,这人佯装呵护幼侄,夜里带着小孩同睡,转天早上起来,床上却只剩他自己了,哥哥一看被褥中沾染血迹,还有许多残存的头发,立刻就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兄弟自小就喜欢吃活物,家人除了呵斥几句,谁也没太当回事儿,没想到这厮丧心病狂,现在竟吃起活人了。当哥哥的也知自己这兄弟体魄出众,难以力敌,因此没有声张,趁其不备,拿生石灰投到他眼中,然后抡起菜刀就剁。谁知这厮两眼都被石灰烧瞎了,但还悍勇绝伦,居然抢过刀来,劈死了兄嫂全家,然后逃至外省避难。
街上围观的人们听说了真相,无不切齿痛骂,那汉子却没半分悔意,声称两三岁小孩之肉鲜嫩无比,世间任何山珍海味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因为小孩的肉有种天然香气,世人所谓“乳香”是也。他每次接近小孩,一闻到这股乳香,都会忍不住馋涎欲滴,吃过这世间至味,搭上两个眼珠子又算得了什么?说罢咧嘴大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吓得观者相顾失色,再也不敢多言,或许这个人就属于天生厉种,其行为不能用常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