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出自 新浪博客
周杰伦代言假药,明星公信力度何在?
最近有媒体爆料,仁和集团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制造“假药”,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已被注销生产批号。看到这个新闻,我头脑里马上反映出很多画面,关于明星代言假广告的。郭德纲,李嘉欣,张铁林等等。
其实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也是见怪不怪了,不过这次涉及到小天王周董,让明星的公信力再一次备受打击。“谁用谁闪亮”相信看过去年快乐男声的观众对于这句广告词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快乐男声的赞助商就是仁和集团。
周杰伦与仁和药业签下代言合同,成为闪亮滴眼液的代言人,而现在有人指出:市面上所售的系列滴眼液,批准文号大都是国药准字,只有“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是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也就是说,该产品是保健品非药品。但是这起非药品当作药品的包装,厂家有明显的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还有周杰伦在广告中所说的广告词也明显是不负责论的夸大其词。
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已经不是头一次见到,郭德纲藏秘3.15被查还历历在目,李嘉欣代言的黄金叶,399元的产品只要16元成本被曝光成为明星代言丑闻。明星的公信力度一度遭到质疑,然而大牌偶像周董这次也难逃厄运,陷入代言假药丑闻,我想这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极其不负责论的表现。
周董的影响力可想而知,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也是巨大的,而周董却为了钱而不顾影响,实在是一件很难堪的事。这也是所以艺人明星偶像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在商家的巨大金钱诱惑下而纷纷现身荧屏说一些与自己无光紧要却和你的粉丝密切相关的话,因为他们很多时候买东西都是趁着偶像去的。
有人会说这是商家们的事,明星又不是造假的,此言差矣,因为代言是双向选择,商家选择了你,你可以选择商家,也可以拒绝,一旦接受邀请代言,你就要对此负责了,而不是拿了钱怕怕屁股走人。
一直以来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明星的公信力度已经大打折扣,难道为了钱就可以不顾自己的公信力,不顾自己造成的影响吗?这是商家要反思的问题,也是明星要反思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