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撤三申请”,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简称,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一种申请程序。“撤三申请”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出的,因此,被提出“撤三申请”的注册商标比比皆是。当然,如果您的商标已经被提出“撤三申请”,也不要紧张。因为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被撤销。
日前,中细软受申请注册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的第3755574号“二里头”商标申请人的委托,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撤销复审申请。
“二里头”商标为何要被撤销?
“二里头”商标被洛阳亿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因认为申请人未提交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使用“二里头”商标的证据,故商标局决定撤销“二里头”注册商标。
日前,中细软受申请注册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的第3755574号“二里头”商标申请人的委托,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撤销复审申请。
“二里头”商标为何要被撤销?
“二里头”商标被洛阳亿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因认为申请人未提交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使用“二里头”商标的证据,故商标局决定撤销“二里头”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