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0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满分200分,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及发展规划、基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三)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0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70分,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 艺术类考生满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0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70分,美术类联考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0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9分;C级计7分;D级计5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70分。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10分;C级计8分;D级计6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4.美术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按比例折算。 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