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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涨工资的事,怎么没人吱声?_邹城教师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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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东1楼2015-03-07 14:38回复
    zctj123
    初学乍练1
    济宁大市从2014年4月已经发了,高级220元,中级170元,初级150元,物业补贴


    IP属地:山东2楼2015-03-0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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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tj123
      初学乍练1
      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住宅取暖和物业服务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工业园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宅取暖和物业服务补贴有关问题的批复》(平政字〔2014〕57号)文件精神,现就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宅取暖和物业服务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宅取暖补贴标准
      参照济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宅取暖补贴现行标准, 我县执行标准如下:
      平阴县机关事业人员住宅取暖补贴标准
      单位:元/年
      职级 在职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厅局级 4,100 4,100 4,100
      处级 3,200 3,200 3,200
      科级 2,400 2,400 2,400
      专业技术高级 3,200 3,200 3,200
      专业技术中级 2,400 2,400 2,400
      其他 2,100 2,100 2,100
      二、物业服务补贴标准
      参照济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现行标准,我县执行标准如下:
      平阴县机关事业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标准
      单位:元/月
      职级 在 职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厅级 280 280 280
      济南市副局级 260 260 260
      处级 220 220 220
      科级 170 170 170
      专业技术高级 220 220 220
      专业技术中级 170 170 170
      其他 150 150 150
      建国前老工人 180
      精减退职人员 100
      三、相关事项
      1、执行范围。包括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以及县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离退休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和镇(街道)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2、执行时间。按照县政府批复文件,一是在去年已落实离退休人员住宅取暖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在职人员落实住宅取暖补贴政策,于10月份一次性发放;二是参照济南市市直物业服务补贴发放办法,按月随工资发放物业服务补贴,自今年4月份开始执行。
      3、执行方式。住宅取暖和物业服务两项补贴均为改革性补贴项目。其中: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在职人员,由县财政根据人社局审核后的标准进行统发; 差额及经费自理单位在职人员,按原渠道发放;离退休人员及退职人员,所需资金按原经费渠道解决,由县人社局代行发放。
      4、住宅取暖和物业服务两项补贴执行后,各单位不准再支付或报销职工住宅取暖费、物业服务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平阴县财政局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


      IP属地:山东3楼2015-03-0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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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tj123
        初学乍练1
        淄博市新增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有新变化
        (一)新增物业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和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参照省直标准制定发放物业补贴。
        其中发放标准为:
        (1)科及以下150元/月~170元/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
        高级220元/月、中级170元/月、初级150元/月;工勤人员150元/月。
        (2)机关事业单位已离退休人员,根据享受离退休生活待遇的职务(岗位),对应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3)建国前老工人180元/月;精简退职及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100元/月。
        (4)事业单位中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执行工资待遇的岗位确定补贴标准;军转干部按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执行时间:
        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住宅取暖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津补贴管理,参照省标准,从今年开始调整市级住宅取暖补贴标准,年发放标准具体是:科及以下2100元~2400元,分别增加1100元和1000元。住宅取暖补贴标准调整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发放方式仍按原规定执行。
        调整津贴补贴金额经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于10月底前发放到个人。


        IP属地:山东4楼2015-03-0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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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学乍练1
          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工资福利科 发布于:2014-11-11 14:30:41 浏览次数:19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有下属单位的请通知下属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研究意见,现将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政策内容
          (一)新增物业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和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参照市直标准制定发放物业补贴。
          1、发放范围
          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区属事业单位的在职、离退休人员。
          2、发放标准
          (1)厅局级280元/月、县处级220元/月、科级170元/月、科员及以下150元/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220元/月、中级170元/月、初级150元/月;工勤人员150元/月;见习及试用期人员150元/月。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根据享受离退休生活待遇的职务(岗位),对应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3)建国前老工人180元/月;精简退职及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100元/月(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和精简退职人员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4)事业单位中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执行工资待遇的岗位确定补贴标准;军转干部按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3、执行时间
          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4、发放方式
          物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不计入住房补贴和各类保险计提基数。
          工资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请根据人社局批复于本月28日前将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物业补贴标准和补发额录入工资统发系统,随12月份工资数据一起送审。
          (二)调整住宅取暖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津补贴管理,参照市标准,从今年开始调整我区住宅取暖补贴标准,年发放标准具体是:厅局级4100元;县处级3200元;科级2400元;科员及以下210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3200元、中级2400元、初级2100元;工勤人员2100元;见习及试用期人员2100元。住宅取暖补贴标准调整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资金来源
          新增物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能纳入住房补贴和各项保险计提基数,所需资金,按原经费渠道列支。调整增加住宅取暖补贴所需资金,按原经费渠道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次调整津贴补贴政策执行到位,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填报《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审批表》和《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审批表》(见附件),经所有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职)人员签字确认后,附单位报告,一式四份(有主管部门的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报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说明:自2014年12月起执行退休待遇的人员,填到《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审批表》中,补发额由机关保险处发放。
          (二)报送时间:
          11月12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11月13日:教育系统
          11月14日: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系统,差额、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附件1: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补贴和取暖补贴标准表
          附件2: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审批表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IP属地:山东5楼2015-03-0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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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学乍练1
            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住宅物业服务及补贴
            2014年4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印发了《驻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补贴办法》(鲁财综[2014]2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职务职级标准,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发放货币补贴,将教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费由“暗补”改为“明补”。目前我校文东校区教职工住宅物业管理,一直纳入学校的整体物业管理中,住宅物业费由学校支付。长清校区教职工住宅已于2013年8月实行物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学校不再支付物业费。按照鲁财综[2014]20号文件精神,在认真调研和借鉴其他高校经验的基础上,拟对学校教职工住宅物业补贴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如下办法。一、物业补贴发放标准及经费预算情况 (一)物业补贴发放标准厅局级280元、处级220元、科级170元、科员及以下150元;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220元、中级170元、初级150元;工人150元。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执行工资待遇的岗位确定补贴标准。离退休人员,根据享受离退休生活待遇的职务(岗位),对应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建国前老工人180元;退职人员100元。该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二)发放教职工物业服务补贴经费预算人员类别级别人数月标准月金额在职厅局级72801960正处、副处(含军转干部)正高、副高34322075460科级、中级40817069360初级及以下、工人12615018900合计884 16.6万元 离退休、退 职厅局级132803640正处、副处(含军转干部)正高、副高23822052360科级、中级8017013600初级及以下、工人411506150退职2100200合计374 7.6万元在职、离退休月合计经费24.2万元;年合计290.4万元,所需经费全部由学校支付。二、学校教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办法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我校文东、长清两校区的住宅物业管理,要逐步实行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学校文东与长清教职工住宅区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成立住宅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对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招标和选用。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从2014年7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文东校区的教职工住宅区继续沿用现在的明德物业公司管理,从2014年7月1日起,按照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最低标准,(济价费字【2012】75号),向住户收取物业费。即高层住户1.05元/平方米/月,多层0.5元/平方米/月。文东校区本校教职工住宅物业费,由资产管理处按收费标准,计算出所缴纳物业费,交由财务处按月从工资中扣除。校外人员(指工资关系不在学校的)物业费,从2014年7月1日起,由住户按季度缴纳到学校财务处。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住宅物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缴费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缴。长清教职工住宅区物业已由海利达物业公司按照与学校拟订合同的物业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长清住宅区剩余房源的物业费由学校承担。资产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尽快出售剩余房源,减轻学校财务负担压力。三、关于成立两校区教职工住宅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学校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工会、后勤、基建、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根据国家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两校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筹备方案。要加强与教职工及住宅区业主的沟通协调,多方争取政府部门支持,按照筹备方案,稳妥有序地成立好两个校区住宅业主委员会。并力争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两校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平稳交接。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IP属地:山东6楼2015-03-0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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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城每年纳税济宁第一,涨工资却落后,不科学呀,钱哪去了?贪官都贪了?不涨工资难以平民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3-08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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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详情
                办件编号: 201503091649103600
                申请人: 何时问
                申请日期 :2015-03-09
                信访部门:: 市长信箱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济宁公务员事业单位去年的物业补贴150,普涨400,请问我们什么时候涨?
                内容: 济宁公务员事业单位去年的物业补贴150,普涨400,请问我们什么时候涨?
                受理部门: 市长信箱
                受理人: sheqingminyi
                处理进度: 已受理
                完成时间
                答复内容


                11楼2015-03-1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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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涨工资。
                  内容
                  次工资涨多少,有哪些项,分别是多少,是加了工资里,还是绩效工资?
                  受理部门
                  市教育局
                  受理人
                  jiaoyuju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5-03-23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邹人社发[2015]3号)精神,按人均每月380元的标准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新增部分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信访人的评价:还没评价


                  IP属地:山东12楼2015-03-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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