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压
没有其他系统疾病的1期高血压患者(收缩压为140mmHg—159mmHg,舒张压为90mmHg—99mmHg),可耐受工类和Ⅱ类非手术或简单种植手术治疗。2期高血压患者(收缩压为160mmHg—179mmHg,舒张压为100mmHg—109mmHg)首先应接受内科药物治疗,血压可在手术前得以控制。田类和Ⅳ类治疗,种植手术前应使用镇静剂。3期(收缩压为180mmHg—209mmHg,舒张压为110mmHg—119mmHg)和4期(收缩压为210以上,舒张压为120mmHg以上)高血压患者一般只接受工类治疗,治疗需在内科医师的监督下进行。
2.心绞痛
轻度心绞痛患者(1个月发生1次)可接受工类治疗。Ⅱ类治疗可在硝酸甘油或镇静剂使用情况下进行。Ⅲ类和Ⅳ类治疗更适用于镇静技术,给药的时间越短越好。中度心绞痛(每周发生1次)患者能耐受工类治疗。在严格药物控制下可进行H类和Ⅲ类治疗。Ⅳ类治疗歧禁止。重度心绞痛(每日发作)仅局限于做检查。简单操作可在药物控制下进行。较复杂的种植手术应禁止。
3.心肌梗死
在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者做一般检查即可,任何治疗最好推迟6个月;在6—12个月前发生心肌梗死的患者只能在检查后进行非手术治疗。每次就诊间隔应加长。复杂种植治疗过程应在心肌梗死发生至少12个月后进行。
4.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对心内膜炎患者,禁止采用种植治疗。对已行种植体植入的患者,需严格控制种植体周炎,加强口腔卫生。
5.糖尿病
对那些无症状和血糖浓度控制在正常范围的糖尿病患者,在镇静剂和抗生素使用下可进行种植手术,其发生并发症的风险较低。如血糖浓度偏高,进行种植手术就有一定风险。严重的糖尿病,血糖浓度超出正常范围较多,有频繁的高血糖史和多种临床症状者,应禁止种植手术。
没有其他系统疾病的1期高血压患者(收缩压为140mmHg—159mmHg,舒张压为90mmHg—99mmHg),可耐受工类和Ⅱ类非手术或简单种植手术治疗。2期高血压患者(收缩压为160mmHg—179mmHg,舒张压为100mmHg—109mmHg)首先应接受内科药物治疗,血压可在手术前得以控制。田类和Ⅳ类治疗,种植手术前应使用镇静剂。3期(收缩压为180mmHg—209mmHg,舒张压为110mmHg—119mmHg)和4期(收缩压为210以上,舒张压为120mmHg以上)高血压患者一般只接受工类治疗,治疗需在内科医师的监督下进行。
2.心绞痛
轻度心绞痛患者(1个月发生1次)可接受工类治疗。Ⅱ类治疗可在硝酸甘油或镇静剂使用情况下进行。Ⅲ类和Ⅳ类治疗更适用于镇静技术,给药的时间越短越好。中度心绞痛(每周发生1次)患者能耐受工类治疗。在严格药物控制下可进行H类和Ⅲ类治疗。Ⅳ类治疗歧禁止。重度心绞痛(每日发作)仅局限于做检查。简单操作可在药物控制下进行。较复杂的种植手术应禁止。
3.心肌梗死
在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者做一般检查即可,任何治疗最好推迟6个月;在6—12个月前发生心肌梗死的患者只能在检查后进行非手术治疗。每次就诊间隔应加长。复杂种植治疗过程应在心肌梗死发生至少12个月后进行。
4.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对心内膜炎患者,禁止采用种植治疗。对已行种植体植入的患者,需严格控制种植体周炎,加强口腔卫生。
5.糖尿病
对那些无症状和血糖浓度控制在正常范围的糖尿病患者,在镇静剂和抗生素使用下可进行种植手术,其发生并发症的风险较低。如血糖浓度偏高,进行种植手术就有一定风险。严重的糖尿病,血糖浓度超出正常范围较多,有频繁的高血糖史和多种临床症状者,应禁止种植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