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新闻:河北省博野县公安局,这个堂挂国徽的县级最高执法机构不仅敢于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公开歪曲事实,枉法庇凶,而且,张喜龙的轻伤鉴定,送达博野县公安局,至今已是第30天,公安局为庇护凶犯,竟然还没有立案!
今天根据省涉诉执法中心要求,让张喜龙到博野县公安局问清张小民行凶伤人案立案编号,博野县公安局上至局长、法制科的科长,下至派出所所长,上推下,下推上,异口同声不知道。公安局所立之案为什么上至局长、科长,下至派出所所长都不知此案编号,只有一个解释,此案根本没立案!
但是张喜龙的轻伤鉴定书送达程委派出所后,我们问过他们,他们说已经立案。因县公安局迟迟不刑拘罪犯。我们也曾到博野县公安局催问,局办公室主任张龙也说立了案,欺骗受害者。这明显就是博野县公安局和凶犯串通一气,以已立案、抓不到犯人、罪犯要求做二次鉴定等等理由,不依法刑拘罪犯,难道真是他们权钱交易,枉法庇凶,官凶狼狈为奸,欺骗、欺压受害者?请天下人论论,博野县公安局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斩佞笔
今天根据省涉诉执法中心要求,让张喜龙到博野县公安局问清张小民行凶伤人案立案编号,博野县公安局上至局长、法制科的科长,下至派出所所长,上推下,下推上,异口同声不知道。公安局所立之案为什么上至局长、科长,下至派出所所长都不知此案编号,只有一个解释,此案根本没立案!
但是张喜龙的轻伤鉴定书送达程委派出所后,我们问过他们,他们说已经立案。因县公安局迟迟不刑拘罪犯。我们也曾到博野县公安局催问,局办公室主任张龙也说立了案,欺骗受害者。这明显就是博野县公安局和凶犯串通一气,以已立案、抓不到犯人、罪犯要求做二次鉴定等等理由,不依法刑拘罪犯,难道真是他们权钱交易,枉法庇凶,官凶狼狈为奸,欺骗、欺压受害者?请天下人论论,博野县公安局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斩佞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