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反对世俗种种时,其实我的本心也许不是那么反对,只是我又掉入了另一个“所谓与世俗做斗争”框框中,以为自己反对世俗就是在做自己,其实不然,很多方面,我还是比较喜欢“世俗”的,譬如,我还是很喜欢自己在酒桌上可以说些漂亮话,把礼数做足,并且还能让自己少喝酒或不喝酒。
所以,做自己应该是既不像书中所述那么清高无上,又不是被迫与世俗同流合污。如和亲朋好友间把酒言欢、各种侃大山。对长辈给出我愿意给出的礼节,对所谓领导给出我愿意给出的面子。我不愿给的我一概不给。
不刻意遵从书本的原则问题,想想自己的真实想法,假如我就是喜欢某位长辈或亲人,如果通过他喜欢的方式能更让他明白我尊敬、喜欢他,并且我不反感这样做,那我当然会选择这么做。比如说,我酒桌上能说会道,我尊敬的长辈我就乐意陪他这么喝酒聊天,我厌恶的长辈我就不会这样陪他、酒杯我都不会端,嗯,这才是做自己。
此刻,我觉得我是真的明白了“懂世俗,而不世俗”,如大哥王振华所说,假如我戴个金项链可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并且我不反感戴金项链,那我何乐而不为呢!
还有,口袋装包烟是为了散给我喜欢的人
人啊,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于 爸妈回家后 所待几日忽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