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卢氏县教师调资部分正按原定方案陆续发放
1月5日上午9时许,卢氏县一高部分没有课程安排的教师到县政府反映有关工资待遇方面的诉求。事情发生后,市、县两级立即组织卢氏县教育、财政、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教师代表就教师反映的调资标准低等方面的诉求进行沟通座谈,并对相关政策做一一解答后,反映诉求的教师陆续离开县政府。
据悉,2014年9月,三门峡市政府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豫财综(2014)40号文件精神批复卢氏县开始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2014年11月中旬,卢氏县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调资会议,全面启动调资工作,要求各单位在2014年12月29日前全部审批结束,并及时补发到位,之后工资将按新标准执行。县调资会议结束后,教体局按照县统一安排,启动本次调资工作。在调资期间,由于部分退休教师反映本次调资标准低,为了解情况,派出由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等5人到市直及渑池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影响,确实存在地域差异(卢氏县津补贴人均总量为24000元,市直及周边县市津补贴人均总量为27600元),教师建议县政府按三门峡及周边县市增加总量,提高标准。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由于省、市文件明文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总量,不允许自行提高标准(豫财综【2014】40号文件)。本次调资省规定的卢氏县公务员各职级标准是按照批复的津贴补贴水平及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县按1:1.2:1.4:1.6:1.8压缩率确定。在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各职级标准时,卢氏县按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员级、助理、中级、副高、正高按1:1.2:1.4:1.6:1.8压缩率确定。
公务员各行政级别与事业单位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事业单位各岗之间分属不同工资序列,没有对应关系。另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原则是:绩效工资总量为清理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据此,卢氏县教育系统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