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被侵占政府腐败祸国殃民
2013年6月开始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高桥镇凤庙村书记.村长拿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挨家挨户叫村民签字。如有不签合同者就以需村上签字盖章一律不批准为由,同村民签定了没有乙方在场的出租合同。
我父亲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签定了出租土地1.1亩,具了解,除我兄妹三人以外都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但开发商一样将我兄妹三人的土地强行霸占。高桥政府干部,村社干部还出面叫我们不准我们反映问题。
对方的违法依据:
1:未经本人同意强占耕地是违法行为。
2:政府官员出面帮助私有企业签订不公平的出租合同,贪污,腐败,祸国殃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做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物或者进行其他非法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损坏或者严重污染。
4:只有省级以上才有权批征地。以租代征属违法行为,未经依法批准征,改变农用的用途是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的行为,乡政府没有买卖耕地的权利。
5:无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征用土地,必须办相关的占地手续,现在占用土地搞开发室很难办手续的,一般都是以租代征这是违法的。
土地被强占已经面目全非。这就是证据,谁来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