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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四川1楼2014-11-01 03:27回复
    二)平仄
    诗、词都要讲平仄,现在我们先讲诗律的平仄。
    (01)关于近体待
    我们要讲的诗律,指的是近体诗的格律,不涉及诗经、乐府中的那种古体诗。近体诗是唐以后逐渐形成的,它对平仄、对仗、字数有严
    格的要求。近体诗,从体例划分,有三种:绝句(每首四句),律诗(一般每首八句),排律(每首十句以上)。基础是绝句,明白了绝句,
    其他就好懂了。
    (02)平仄的基本格式
    平仄排列最基本的格式是:
    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后加仄) 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后加平)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前加平)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前加仄)
    所以要说这是“基本格式”,是因为其他各种格式(包括五言和七言的,包括绝句和律诗,共16种),都可以从它推导出来。学习中,
    一定要先把这个“基本格式”背熟,记住。从基本格式推导其他格式,是学习的一个窍门。如果把全部16种格式都开列出来,机械硬背,那是不容易记住的。
    这个“基本格式”中所说的“平”,大体上就是现在普通话中的“阴平”字和“阳平”字;“仄”,大体上就是现在普通话里的“上声”字和“去声”字。这里所以只能说“大体上”,是因为并不完全如此。对这个问题,后面还要专门讲述。
    上面说的这种基本格式,其实是五言绝句的一种。试举两例。
    例一:
    天下伤心处,劳劳送客亭。
    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
    ——李白《劳劳亭》
    (诗中第一个字,本应用仄声字,却用了“天”字,是平声字,但在此处是允许的。原因,后面会讲到。)
    例二: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王之涣《登鹳雀楼》
    (“一” 字,在唐韵里是读仄声的,后面会讲到。)
    (03)“对”和“粘”的规则
    从上面所举的基本格式中,可以看出,第一句和第二句的平仄是相反的,这叫“对”。第三句和第四句的平仄也是相反的,这也是“对”。然而第二句和第三句,从头两个字来看,平仄却是相同的,这叫“粘”。律诗要求做到这种“对”和“粘”。如果不符合这个要
    求,就叫“失对”、“失粘”,就是毛病。
    按照诗律学的术语,从一首诗的开始算起,每两句叫做一“联”,每联中的上一句叫“出句”,一下句叫“对句”。这样也就是说,每一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对”,上一联的对句和下一联的出句必须“粘”。“对”和“粘”,看一句诗的头两个字,由于第一个字有时可平可仄,所以实际上主要以第二个字衡量“对”和“粘”的标准。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中,第一句中的“日”字是仄声字,第二句
    中的“河”字是平声字,符合“对”的要求,第二句的“河”字与第三句的“穷”字都是平声字,符合“粘”的要求。第三句的“穷”字是平声字,而第四句的“上”字是仄声字,又符合“对”的要求。掌握了“对”和“粘”的规则,我们就可以根据基本格式很容易地推导
    出其他各种平仄格式。


    IP属地:四川3楼2014-11-01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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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五言绝句的基他格式
      绝句和律诗,都有一个要求,即偶句必须押韵,单句不用押韵(首句是个例外,押韵或不押韵都可以)。拿绝句来讲,第二句的最后
      一个字和第四句的最后一个字必须押韵。如《登鹳雀楼》中的“流”字和“楼”字就是押韵的。押韵的字又必须是平声字。当然,也有押仄声韵的诗,但很少,不属于一般情况,在此暂且不论。
      按照偶句平声押韵的要求,再加上对和粘的规则,我们就可以从上面讲过的那种基本格式,推导出其他各种不同的格式。如前所述,基本格式是: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这个格式中(共四句)的每一句,都可以做首句。每换一种首句,就是一种新的格式。如以基本格式中的第二句(平平仄仄平)作为
      首句,那么,下一句必须与之相“对”,又必须以平声字结尾以便押韵,那就只能选“仄仄仄平平”。第三句必须与第二句相“粘”,又必须以仄声字结尾,那就得选“仄仄平平仄”。第四句要与第三句相“对”,又必须以平声字结尾,那就只能选“平平仄仄平”。这样就产生了第二种格式:
      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举例:
      南山宿雨晴,春入凤凰城。
      处处闻弦管,无非送酒声。
      ——刘禹锡《路旁曲》
      依此类推,如以基本格式中的第三句(平平平仄仄)作为首句,就可以推导出第三种格式: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例诗:
      岸芳春色晚,水影夕阳微。
      寂寂深烟里,渔舟夜不归。
      ——司空曙《黄子陂》
      如以第四句作为首句,又可推导出第四种格式: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例诗: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六首》
      以上是五言绝句的全部格式,共四种。其实就是基本格式中的四句倒换先后次序产生的。不同的首句,导出不同的格式。
      对这四种格式,当然也可以机械地硬背硬记。不过,还是把硬记和掌握规律结合起来,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05)五言律诗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单就平仄。句式而言,把五言绝句按照“对”和“粘”的规则继续往后延伸四句,变为八句,即成五言律诗。因为五言绝句有四种格式,所以五言律诗也有相应的四种格式。
      第一种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可以看出,这实际上就是把前面讲过的基本格式重复两遍。举例:
      方丈浑连水,天台总映云。
      人间长见画,老去恨空闻。
      范蠡舟偏小,王乔鹤不群。
      此生随万物,何处出尘氛。
      ——桂甫《观李固清司马弟出水图》
      需要注意的是,例诗中常有一些字,表面上看似乎并不完全符合格式的规定,这都是有原因的,将在后面逐步说明。
      第二种格式:
      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这种格式首句入韵。举例:
      何年顾虎头,满壁画沧州。
      赤日石林气,青天江水流。
      锡飞常见鹤,杯渡不惊鸥。
      似得庐山路,莫随惠远游。
      ——杜甫《玄武禅师屋壁》
      第三种格式: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举例:
      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
      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
      人烟寒桔柚,秋色老梧桐。
      谁念北楼上,临风怀谢公。
      ——李白《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第四种格式: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这种格式也是首句入韵。举例:
      戍鼓断人行,秋边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常不达,况乃未休兵。
      ——杜甫《月夜忆舍弟》


      IP属地:四川4楼2014-11-01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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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格式以外的规则
        前面讲过了五言诗(五绝、五律)和七言诗(七绝、七律)的全部十六种格式。事实上,我们看到的律诗,包括唐诗、宋诗以及后来的
        作品,很少有每个字都符合上面所讲的平仄格式的,几乎每首诗总有些字不符合。这是因为,上面讲的乃是标准化、理想化的格式。这些格
        式是非常重要的基础,但除了格式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规则起作用。这些规则也都是历史形成的、公认的。主要有四条。
        第一、“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格式,历来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意思是讲,七言诗每句的第一个字、第三个字、第五个字,平仄可以不论,
        用平声字或仄声字都可以,平仄两可,可平可仄:第二个字、第四个字、第六个字的平仄,必须分明,必须按照平仄格式的规定选用平声字
        或仄声字。第七个字当然都必须分明,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涉及韵脚。如果就五言诗而论,那就是
        “一三不论,二四分明”。第五个字当然也属于不言而喻,是必须分明的。这个口诀,简明易记,很有用处。但必须注意,它只是大概
        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掌握的时候,要加上一些修正才行。抛开变格先不说,最重要的修正有两点(以五言诗而论):
        一是:“平平仄仄平”这一句式最须注意,其第一个字决不可不论。如果不论,误用了仄声字,使这一句变成了“仄平仄仄平”,那是
        大错误,诗论的术语叫做犯“狐平”(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科举考试时,犯了“孤平”,诗就不及格了。此是大忌。
        二是:“仄仄仄平平”这一句,第三个字也应当论。如果不论,最后三个字都变成了平声,这一句就成了“仄仄平平平”,这叫“三平
        调”。“三平调”是古风的特色,对律诗来说,被认为是比较大的毛病,应当避免。
        另外,“平平平仄仄”这一句式中,第三字也可能不用仄声,以免形成“三仄脚”,但这不是格律的硬性规定。
        我们还是以五言诗的四句(种)基本格式来看,把可平可仄、可以不论的字加上括孤,即变成如下的样子: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七言诗的基本平仄格式则变成: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可以看出,七言诗的各种句子,第一个字的平仄一律可以不论;第二个字的平仄,一律必须分明。后面五个字的平仄要求,和五言诗相同。
        第二、“孤平拗救”
        前面讲过,“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的第一个字(七言句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的第三个字),平仄不能不论,必须用平声字。
        如果用了仄声字,则为“犯孤平”,是写律诗之大忌。
        但有时根据诗意的需要,第一个字不得不用仄声字,或用仄声字于文意更好,那怎么办呢?有办法:就是在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之后,
        把第三个字改用平声字。这样整个句子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句则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允许的。这种变格,叫做
        “孤平拗救”。举例:
        宠深还若惊(王禹称《五更睡》)
        鸟鸣春意深(陈与义《寒食》)
        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东楼》)
        江上女儿全胜花(王昌龄《浣纱女》)
        总观唐、宋名家之诗作,犯孤平者极为罕见,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但孤平拗救的诗句则非常普遍,说明这是诗界历来公认的规则。
        第三、“三四字互救”
        五言诗基本格式中的第三句“平平平仄仄”,也是有变格的。这个变格就是把第三字和第四字的平仄位置互换, 达到互救的效果。
        这样,这个句式就变成了“平平仄平仄”。如为七言,就由“仄仄平平平仄仄”变为“仄仄平平仄平仄”。
        举例:
        落花满春水,疏柳映新唐。(储光羲《答王十三维》)
        愁来理弦管,皆是断肠声。(崔垣《春怨》)
        朱实出传九华殿,繁花旧杂万年枝。(崔兴宗《和王维敕赐百官樱桃》)
        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韦应物《自巩洛舟行入黄河》)
        这种句式,是平仄格式的一种变格。值得注意的是,它突破了“二四六分明”的口诀。五言的第四个字(七言的第六个字),该用仄声字
        而用了平声字。这种句式虽然是变格,但在唐、宋以来的律诗中,用得非常普遍,甚至并不比正格用得少,连应试诗也允许用它。
        第四、“对句相救”
        以五言而论,对句互救主要适用于下面这一联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这也就是基本格式的前两句。在这两句中,对句(第二句)的第三个字如果用了平声字,那末在出句(第一句)中,不仅首字可平可仄,
        而且第三个字、第四个字都可用仄声字。这样出句就有可能全部是仄声字。整个这两句的格式就变成了下面这样:
        (仄)仄(平)(平)仄 (平)平平仄平
        括弧里的字,平仄两可。还可以反过来加以说明:出句(即第一句)的第三、第四个字按正格本该用平声字,而如果用了仄声字,
        可以在对句(即第二句)中加以挽救,办法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字改为平声字,而对句的第一个字,按“孤平拗救”的规则,照样可平可仄。
        七言句,依此类推,只是在前面按正常规律加两个字。
        举例: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古原草》)
        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孟浩然《裴司事见寻》)
        以上两例,都是用对句的第三字救出句的第四字。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李商隐《乐游原》)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杜甫《送远》)
        以上两例的出句都是仄声。唐宋名诗中这样例子很多,在此不多举。
        待月月未出,望江江自流。(李白《挂席江上待月有怀》)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李商隐《落花》)
        以上两例,不仅出句的第三、四字全是仄声字,而且对句的第一个字也用了仄声字。对句用了“孤平拗救”的规则。对句第三字的平
        声字,既救本句的孤平,同时也起了救上一句的作用。
        再举几个七言的例子: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十”是入声)
        宦游何啻路九折,归卧恨无山万重。(陆游《桐庐且泛舟东归》)
        马蹄踏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方岳《梦寻梅》“七”是入声)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陈师道《绝句四首》)
        应当注意的是,这种“对句相救”的变格形式,也突破了“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所以必须记住,“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是很
        确切的,用时须有若干修正。


        IP属地:四川6楼2014-11-01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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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简便的公式
          前面已经讲过了近体诗的各种平仄格式,基本格式只有四句,又讲了正常格式以外的四条规则。这四条规则,主要是讲拗救和变格,也
          都是诗律不可缺少的部分,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研究诗词格律的权威北大王力教授有一个比喻很好,他说:“谈诗律必须兼谈拗救,这等于法
          律上的‘但书’;‘但书’应认为是法律的一部分,并非法律以外的东西。”他又说“拗而能救,就不是病。”
          拗救,或统称变格,在诗词创作中,大有用处。首先,它可以扩大遣词用字的自由度,从而保住某些必须用的字,提高诗句的质量。例
          如杜甫的诗句“远在剑南思洛阳”,其中的剑南是地名,很难改动这个“剑”字,因而就在后面用一个“思”字来救,自然而又和谐。又
          如“檐飞宛溪水,窗落敬亭山”。(李白《过崔八丈水亭》)其中“宛溪”、“敬亭”都是地名,出句用了“三四字互救”的变格,解决了
          用字的困难,诗句合律而又流畅。毛主席诗句“我欲因之梦寥廓”,用的是“三四字互救”的变格,总不能为了凑成正格把“寥”和“梦”
          调换位置吧。变格的妙用,实不可不知。
          其次,有时只有用变格才能完成某种高难度的精彩的对仗(对仗问题,以后还要专门讲)。特别是涉及到数字的对仗,常常得用变格
          。因为按照诗韵,所有的数字,只有“三”和“千”是平声,其他都是仄声,不用变格就很难对了。前面引用的一个例子,“马蹄踏雪六七
          里,山嘴有梅三四花”,对得很好,若不用变格,就没有这种效果。唐宋名作中类似诗例很多。
          平仄格式和格式以外的变格规则,并不难懂,但初学的人普遍觉得难记。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体会,归纳出一个简便的公式,与大家共
          酌。
          一变格
          (仄)仄(平)(平)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基本格
          (仄)仄(平)平 仄
          平 平(仄) 仄 平
          (平)平(平)仄 仄
          (仄) 仄 仄 平 平
          二变格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
          上列基本格式与一二变格的关系,包括了前面讲过的关于平仄格式和变格的全部规则。四个基本句式,四条变格规定,可在这个公式表
          格中一览无馀。
          中间部分,是平仄基本格式。其他格式,包括五言和七言诗的平仄格式,都可由它推导出来。括弧中的字,是适用于“一三五不论”的
          字,是平仄两可的。
          上边一变格是对应基格格式一二句的可变成的形式,即与之对应的单句变格形式。下边第一句是对应基本格式第二句的变格,是“孤平
          拗救”。第二句为对应基本格式第三句的第二个变格是“三四字互救”。
          左边是两句同时变化的变格形式,(用了大括弧来联接)即前面讲的“对句相救”那种形式。
          初学者,在写诗或研究诗的时候,可以随时拿这张表来对照,比到书中去查找规则,省事多了,快捷多了。
          (09)非格律的技巧性追求
          关于律诗的平仄法则,上面已全部讲完。总的就是四个基本句式(加上“对”和“粘”的要求),四条规则(格式以外的)。掌握了这
          些,写诗就不会违反平仄的格律。
          前面讲的是历代公认的格律规则,写律诗时必须遵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属于某些诗人在格律之外的艺术追求;还有的属于一家之言的主
          张。这些并不是格律的组成部分,诗词作者不一定遵守,但了解一下也是必要的。
          第一、广互救
          就是本来可以不救的,也去救。七言诗的第一字、第三字,除了犯孤平的句子以外,本来都可以不论,不必去救,但有的诗人为了使
          诗句的音调显得更加抑扬顿挫、铿锵优美,也尽可能去救。有的在本句中第一字与第三字互救。如:
          若非群玉山头见。(李白《清平调词》)
          故烧高烛照红妆。(苏轼《海棠》)
          有的在对句中一与一互救、三与三互救。还有的除本句互救之外,同时在对句中又救。如:
          千岁鹤归犹有恨,一年人住岂无情。(杜牧《移居言溪馆》)
          楼上凤凰飞去后,白云红叶属山鸡。(王建《九仙公主旧庄》)
          城带夕阳闻鼓角,寺临秋水见楼台。(许浑《西湖亭宴饯》)
          由于采取这种多重互救的方法,“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联句式,变成了下面这种形式:
          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平
          这种形式,在中晚唐以后诗作中非常普遍,并不比正规格式用得少。
          第二、避“上尾”
          诗律讲平仄,而仄声包括上、去、入三声。有人认为,上、去、入三声应交替使用。同一声连用,如“上上”、“去去”、“入入”,
          则是应该避免的。还有,一首律诗的四个出句(尾字),最好上、去、入都有,至少不要连用两个上声,或连用两个去声,或连用两个入声。
          连用了,就叫“上尾”。唐诗的许多大家,对这一点还是比较注意的,尤其是杜甫。如:
          蜀 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平)?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入),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去),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上),常使英雄泪满襟。
          曲 江
          一片黄花减却春(平),风吹万点正愁人。
          且看欲尽花经眼(上),莫厌伤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去),苑边高冢卧麒麟。
          细推物理须行乐(入),何用浮名绊此身。
          从写诗的技巧上讲,“上尾”的毛病应当尽可能避免。但避“上尾”不是诗律,不是必须遵守的。
          第三、不重字。
          许多诗人都很讲究这一条,在同一首诗中决不用两个同样的字。当然,有的诗人为了造成双声叠韵,或为了特别强调某一点,而故意使
          用重复字,则不在此例。如:“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苏轼);“月光如水水如天”(赵嘏);“山外青山楼外楼”(林升)
          ;“故园更在北山北,佳节可怜三月三”(王 至)。等等。这些诗句中使用重复字,追求的是一种特殊艺术效果,不是无心之失。但也有的
          诗,显然不是有意使用重复字的,如陆游的《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
          来。”诗中用了两个“卧”字,诗人对此可能并不在意,也可能是疏忽。但毕竟这是一首好诗,一首很好的诗。话又说回来,在同一首诗中
          ,对于并非有特殊效果的重复字,当然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IP属地:四川7楼2014-11-0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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