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先得说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虐待”。为什么呢?就因为人性中有一条道德的底线,同时也是起点,叫“恻隐之心”。
所谓“恻隐之心”,就是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的善心,所以又叫“不忍之心”。按照孟子的观点,这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天良,故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只要有这份心,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好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生命】
这跟不虐待动物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恻隐之心或不忍之心,其实有一个心理依据,即将心比心、由此及彼、推己及人。
一个人,为什么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说到底,就因为自己不想受这活罪。比方说,自己不愿被烧死,才不忍心烧死别人,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问题是,“己所不欲”易,“勿施于人”难。这就需要培养。而且,为了保证培养成功,还得把这善心和天良,从“勿施于人”扩展到“勿施于物”。当年,孟子讲“恻隐之心”,举出的例证,就是齐宣王对一头将死的牛,表示“不忍其觳觫(吓得发抖),若无罪而就死地”。牛如此,狗和熊,也一样。
事实上,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下一步,就有可能以此为乐。这时,他就会完全丧失了人性。所以,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决不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虐待动物,哪怕它“丑恶”如老鼠。